alexjose wrote:
樓主跟遞水給小朋友喝的其實才是名符其實的"幫兇"...(恕刪)
最高的道德標準是即使法律沒規定,
為了不打擾別人,自己能夠自律。
日本通勤電車即便沒有禁止飲食,也不會有人大喇喇帶東西、尤其氣味較重的食物進去吃,
講手機更是完全惹人嫌的舉動。
台灣是反過來,
法律沒規定的話,什麼奇奇怪怪的食物都會有人帶,
所以為了管理方便,
只好定了一個範圍超大的法條,一概禁止。
不要說小朋友,即使大人,喝水這種事情與系統安全或是清潔問題實在扯不上關係的,
但就是為了低落的道德感(一定有人想偷喝水以外的東西)
搞了這麼大範圍的一條法律,
徒增不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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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或法令或規定
最主要是一種義務與責任的引導
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所謂的神聖法律(或法令或規定)
有的只是個體相對於群體的責任與義務
然後為了讓人類能夠知道自己該遵守的責任與義務
才有了所謂的法律或法令或規定
也當然有了所謂的執法者
如果在街上看到有人殺了人
看到的人都變成了是執法者
這是刑法賦予每個個體逮捕現行犯的義務與責任
但是在捷運上看到有人違規
就只能去找捷運的官方人員來開單處罰
而不是在那邊用言語騷擾犯規者
捷運法規可沒有賦予這些正義魔人這樣的權利
法律不只不是萬能
法律更只能說是低能
法律本來就不用一定遵守
只要肯付出相對應的義務做為代價
這就是法律的最低效用
所以法律其實是很無能的
也不是有法律就會人人守法
那些正義魔人就是些沒搞懂法律的無知之徒
法律究竟有多低能?
就算是社會上最大多數人無法接受的刑事犯
殺人搶劫偷竊這類的
幾乎天天都在發生
也不是人人會被抓
更不用說那些竊國者(玩弄法律的政客)了
例如捷運不能吃喝吃喝者罰1500元
那很簡單
你要吃喝就是得付出1500元
法律就是這樣而已
法律當然無法叫所有人都不要吃喝
法律更沒有賦予那些正義魔人
去騷擾別人在捷運吃喝的行為
除非那個人吃喝有實質影響到你
那些正義魔人根本不懂法律的真正意義
只是一種對法律強加上自己的心理期待與過度的掌控欲
台灣真正要變成一個法治的國家
正義魔人是最大的障礙
比那些犯法的人還要糟糕
因為把法律神聖化就是嚴重踐踏法律的行為
只有人人都明白個體與群體之間的真正互動
那才會真正明白法律
也才會有真正法律落實的一天
chanmingtao wrote:
這是修身齊家的問題
別把它帶到社會上
讓社會去分擔你的困擾
自己的小孩自己顧好
想請問這世界上有多少人可以把2歲不到的小孩控制的很好?
這樣是不是全世界的嬰幼兒都不能帶出門,以免造成社會負擔?
你多會教?有什麼神術?還是你家小孩出門就會先打鎮定劑?
還是真的就不出門?還是根本沒有小孩?
控制他的行動沒有問題,但情緒要怎麼100%控制?
哭鬧一定難免會發生
聽的懂人話,說的話人聽的懂的小孩,才符合你的論述
才2歲不到不到
都還不知道天不知道地的,是要跟他計較什麼?
小孩是要慢慢教,不是說一教就會
0歲開始教到3~4歲慢慢懂人話,效果才會出來
也難怪生育率越來越低
養育成本越來越高不說
還要忍受懷孕時期及孩子嬰幼兒時期,眾人的不友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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