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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hichanel wrote:
又在歪樓了請你先去看...(恕刪)



我只是糾正您對義務的認知阿~怕您一直誤用


您的邏輯除了有點鬼打牆以外,還非常的偏頗

我是一直在跟您說理...您難道看不出來嗎?

如果您認為的理就是法律,那我想我身後塞滿整面牆的各種法律書不都是理了

再說一次,法理都是人所規範出來的..法可以立可以修當然也可以廢除!


另外認同這種婚姻
第一個對硬的絕對是
性侵害防治條例
這種條文沒認列這些人
是否婚姻造成的法律問題又是一個漏洞??



是對應

然後,可以請您明確的指出您認為認同同志婚姻跟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哪裡對應?



swabber wrote:
傳統上婚姻一詞就是指一男一女的結合

現在社會一群人(只是相對全體人數的一小部份的人)硬要把婚姻這個詞改變,

這是非常不公平不合理的

而且等於是歧視多數人看法的正當性

...(恕刪)




綸擬辟市大,已回答的很詳細!





綸擬辟市 wrote:
啊現在不就是要爭取立...(恕刪)


講人權...有人侵害過他們的人權嗎?

沒人不讓同性戀戀愛跟同居吧?你們愛怎樣去怎樣,但是別扯上法律.

法律就是一種規矩,他是規範人類的行為的,不是拿來講人權的.

法律關犯人不就迫害自由權,應該放出來嗎?

法律說酒駕不能開車,那你不就會抗議侵害你的自由嗎?

現行法律就是規定不承認同性結婚你清楚嗎?等你修得了法再說.

現行的法律你去看看,大多數的保障都是以直系血親為主,沒血緣的免談.

歐美先進人權國家都不承認同性婚姻了,更何況是亞洲.
utt669 wrote:
講人權...有人侵害...(恕刪)

utt669大德
你說的話真的前後都搭不起來 語無倫次了
先不討論同性戀這個話題囉
先討論為什麼你可以把話講得那麼前後不搭好了
這個問題不解決 後面的就完全不用講了

clws wrote:
我想你沒弄懂我的意思...(恕刪)

不只是要形式上的保障
還要爭一個安身立命的空間
你有看過"姐妹"這一部電影嗎?
應該是去年出的
距今也不到百年
當年白人嫌黑人低一等
黑人不可以在主人家上廁所
但黑人總是要上廁所啊
所以白人另外在房子的外面搭建了一個專門給黑人上廁所地方

你現在所提倡的就是這樣的想法!!!

less is more wrote:
今天新聞有提到同志們希望結婚後還可以有"多元伴侶"

請問多元伴侶的意思是我所想的同志們希望結婚後還是可以有很多個性伴侶嗎

還是另有其他解釋

http://tw.news.yahoo.com/平權婚姻-多元伴侶-5萬人挺-063500629.html


我看了新聞內容
覺得是媒體下標讓人有誤解
他們的原意是"婚姻平權,伴侶多元"
應意指在現今多元化的社會中,法定婚姻伴侶性別也應多元化
而非如媒體標題所示的"多元伴侶"會傳達給他人是"多元性伴侶"的訴求

不知道記者這樣重組標語文字的理由是什麼
但卻為他們帶來反效果...真的很糟

swabber wrote:
就以前的認知婚姻一詞...(恕刪)

以前本來也壹夫多妻還不是能結婚?為什麼要改革呢??
阿不就是存在著不合理的因素??
甚麼都拿本來~這話題到底還要不要討論阿???

chronowave wrote:
utt669大德你說...(恕刪)


請指教哪裡不搭了,我始終如一不同意同性戀進入婚姻的框架裡,讓法律保障.

要法律保障請另開你們的.
另外創法律名詞
另外創法律去保障同志同居權益
不要拿原有婚姻概念來混淆
婚姻觀念還是保留給異性戀
尊重同性戀是個人自由
但請保留空間給異性戀者
目前台灣的婚姻制度,的確是對異性戀設計並且規範的
同志們所需求的婚姻制度,並非一定要套用於異性戀者的婚姻制度,
我們所要的,是針對同志伴侶可以有類似異性戀者一樣的婚姻制度來遵循
並非一定要遵照目前僅限於異性戀者的婚姻法則

畢竟兩種不一樣性取向的人群,不能用一樣的規範去套用
至於同志們的婚姻制度及規章,這就需要相關單位來審核並訂立

異性戀有異性戀的婚姻規範
同志們有同志們的婚姻規範

性取向不一樣的人有不一樣的法律規範
大家各退一步
這樣不是很好?




utt669 wrote:
歐美先進人權國家都不承認同性婚姻了,更何況是亞洲(恕刪)


你確定歐洲沒有承認同性婚姻?
荷蘭、比利時、馬薩諸塞州、西班牙、加拿大、南非、康涅狄格州、挪威、愛荷華州、瑞典、佛蒙特州、新罕布什爾州、華盛頓特區、墨西哥城、葡萄牙、冰島、阿根廷、紐約州、阿拉戈斯州、丹麥,
以上這些國家都有承認同性婚姻
請參考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8C%E6%80%A7%E5%A9%9A%E5%A7%BB

香草Latte wrote:
目前台灣的婚姻制度,...(恕刪)


這點也是我樂觀其成的,不用硬拼跟普羅大眾擠在一起又擔心異樣眼光.

既然知道是少數特定族群,可以另闢特別法來保障啊,例如小孩部分就需要特別制定不能跟一般人一樣.

另外你說的國家有認定的我知道,我只是回應那個說人權的.

不是認同人權的就會認同同性婚姻,這是二碼子事情.他硬是把不贊成的當成侵害人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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