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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支持,你們的恩德我會記住的


阿輝 wrote:
按刑法上之公然侮辱罪...(恕刪)


謝謝阿輝大大解惑

各位網友支持樓主之餘,也要小心自己的用語

以免被告,賠不完~~~

這種事不是告訴結束就沒了
日後還有小孩的教育等等要煩
樓主要加油

starks9 wrote:
而且那男的對我老婆自稱他叔叔是不知道那裡的警察局副局長,黑白兩道都吃得開
不過這樣就能淫人妻子嗎?(恕刪)

不過是分局長阿 就叫他報名子出來 就知是誰了 灌爆警政署信箱 讓他黑

cathy2w3e wrote:
為孩子 罷手吧這問題...(恕刪)

假如你老公也給你搞這齣戲,你能放開嗎?嘴巴說容易,你自己先做到再說
在此我要跟樓主說,樓主加油.
讓那對濫人受到應有的教訓
直接告了還等啥~~
告到他坐牢~~
租房子~~
去牢裡租吧 哈哈~~

順便叫他付精神賠償金吧~~


現在有關係的也沒啥了不起~~

報出來讓她們一起丟臉~~

到時躲都來不及了吧~
唉~這種老婆死了就算了,還必須浪費時間出庭,真衰~
真的可以比擬八點檔了.都已經準備要開庭了.對方的妻子不能不會知道吧..
畢竟這年頭不是老公外遇老婆都要出來幫忙擦屁股+道歉"
對方老婆會不會只想裝作沒看見 粉飾太平 好好度過剩餘人生

starks9 wrote:
上個月我無意間發現並...(恕刪)


樓主辛苦了!!

加油!!
我很認真的問,你有讓你老婆滿足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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