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呈 wrote:
可以娶婊當妻後她就從此對你忠貞,但就是不要娶妻後她跑去當婊!
我覺得不論男生女生
在一起以後就要忠貞
在一起之前的事情 如果會在意
就不要在一起就好了
否則不是欺騙嗎?
要劈腿前就先分手
頂多被打個幾巴掌
要外遇前就先離婚
頂多被分走一半財產
男生女生都一樣
不要欺騙另一半
否則新聞也不會這麼多了
kelvenblack wrote:
是這對嗎?
Shirley6790 wrote:
其實不看職業 有些人本性就是好的
我還想
不論是不是處男處女
也不能當作牽絆對方的理由
對方不愛了就不愛了
也是得放手
我這樣說可能有點過分吧
因為我曾經看過有人說要對方負責的這種話 可能社會大學唸久了 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還是什麼之前的承諾…
不愛了就不愛了
也是得放手
放手很難
很佩服所有兩性版裡
願意好好放對方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