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先嘗試不要把錢交給對方?
假如她堅決離婚,那也沒辦法。
當初會把錢交給對方,應有當時的考量。
假如現在那個考量點不存在,就撤了。
我舉個例,當初不把錢交給她,她不嫁。
現在都結完婚,還有必要撒餌嗎?
現在是輪到她考慮,如果老公不給錢,要不要離婚?離婚對她比較有利還是不利?
婚姻是一個人生中重要規劃,
如果她認為不給錢就沒有維持的必要,除此沒有其他一點讓她願意留在婚姻中的理由,那也由得她去。
只是婚姻不是她想離就能離,如果樓主沒有犯下足以讓法院判離婚獲准的錯誤,請她花錢買自由吧,至少拿了多少要吐出來。一般如此。
至於前面勸離,我就看不出主動提離婚,對樓主有什麼好處。好像離婚可以單方面決定一樣。樓主要離也要付出相當代價。
相愛的時候說我願意為你付出一切的人多了去,沒規定事後不能反悔,她能耐你何?她最多就說要離婚,當耳邊風就好。結婚容易,離婚並沒有那麼簡單,有人說了一輩子還是在一起。
在我看來樓主沒半點想離婚的念頭。
我是女生。我不覺得我老公娶到我有何好處。但是他就心甘情願,我也拿他沒辦法。
這不是婚姻。只是被愛情沖昏頭,這二十多年他還沒醒罷了。
我是不婚族,不過花別人的錢總是很爽的,這是我的真心話。於是我決定跟我老公白頭偕老,一輩子花他的錢,反正他一個人也花不完。重點是他甘願。假如他有半分不願,我就走了。這種事不要勉強。
真要討論,不管男女結婚都不划算。可偏就要結婚,奇怪。(我當初是老公許諾無數好處才點頭,而且他做到了。真要看走眼我也是沒辦法呀...)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RMG123 wrote:
老婆的說法是如果有要(恕刪)
老婆給娘家父母 孝親費是應該,量力而為而不是你們夫妻負擔全數,
娘家父母搞不好年輕時,一個月多賺不到8萬元,現在卻要你們負擔8萬元,
這是完全不顧慮你的負擔重,只想著自己的自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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