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

結婚遇到瓶頸,好無助.................

感覺版大的情況跟我有點雷同,只是我是跟我弟弟住在一起,在此說出來給版大參考,一開始我就說服我老婆說,哥哥照顧弟弟是應盡的義務的說法去說服,也跟老婆說如果有什麼地方覺得我弟弟做的不對就跟我說,讓我去調停,這樣做到後來我這個中間人是滿累的,因為還沒住在一起的時候就有隔閡的產生,最後也是我弟自己搬出去住。講到這我覺得版大還是多多跟自己的老婆多溝通,如果他初期就要把你的家人作一個分割,這樣後來對你老婆也不好,總不能叫版大跟自己家人分家吧。
有你的不計較分享,這個世界才會進步。
我的看法啦,如果什麼好處都依照你的女友所願,那你與父母、妹妹的關係只會越搞越僵,而且,落在外人眼中來看,這就是「不孝,不知好歹」。
乾脆,放棄目前兩間公寓,讓女友去挑一間捷運站(不管哪個站)附近的公寓,夫妻兩人「共同」背負房貸,如此一來,女友享受到他想要的兩人世界,也負擔他該負擔的責任,權責相符,天公地道。

如果只想要享受現成的房子,付出的代價就是和小姑共處,這沒什麼好說的。

vpoint wrote:


嘿嘿嘿!
只要手...(恕刪)


這些話或許等到你當了祖父輩再來說也不遲.
我兒子出生後, 上一輩的就寵到不行...
譬如去年耶誕禮物是一隻PLEO小恐龍..買來沒兩天就被他摔壞了,
過兩天..又買一隻給他玩...拜託..他才一歲半...

上一輩對孫子的寵愛, 或許等到我們自己也當了祖父母後才能了解吧.
個人經歷, 提供給您參考.
我和我老婆也是相識N年才決定結婚.
一開始也是考慮要不要和父母, 弟妹同住,
但是相識的N年來,老婆和父母, 弟妹的互動,幾乎很少.
所以在他要嫁入我家前, 我們有討論過, 接下來的居住狀況.
後來決定, 我們獨立在往返工作地點交通方便, 但離父母家又不遠的地方租屋居住.
一來與家人沒有同住, 避免同住面臨到生活習慣不同的尷尬,
二來這樣老婆與家人的互動其實會更好, 因為我們每個禮拜都會回家,
與之前N年來比較, 增加了不少彼此互動的機會.

所以我的建議是, 不急著買交通不便利的房子,
先找往返工作地點交通方便, 但離父母原來住處不遠的地方租屋居住,
一來可以先免除結婚之後馬上要面臨的房貸壓力,
二來避免同住會馬上面臨到的疑慮, 困擾,
三來利用這段期間找更適合的房子, 搞不好會找到更好的選擇,
四來讓老婆跟家人可以慢慢增加互動, 以後說不定根本沒同住的困擾,

僅供參考
很多的網友都一面倒的罵版主的女友不會想,但是往另外一方面想,裡面有一個關鍵,就是當初買安坑的房子的規劃,是否有跟女友討論過,先聽聽他的想法,如果是買了才給對方一些難題選擇,那我想的確會讓人有些困擾....

畢竟對女方來說,跟小姑住或是離工作地點太遠,都是不好的選擇,而這些選擇是男方沒有跟他討論就丟給他的(恐怕是媽媽自己想去安坑住的選擇吧),難怪女方會有第三個選擇,就是暫時不要結婚,維持現狀 ....(買房子了不起嗎,老娘不要住不結婚可以吧)

我的建議是,賣掉安坑的房子,另外在尋找其他適合的地點吧,畢竟結婚後跟小妹住,這個是要看人的,至少我就很不喜歡,因為夫妻之間有很多親密舉動,有外人在的確是很不方便....至於安坑不要考慮了,把生命浪費在交通上,不如努力賺錢,住離工作地點近一點的地方吧....

其實女人並不難溝通,只要站在他的立場稍微想一下,事前多溝通.....
jamiehsu1978 wrote:
女友---八字沒一撇...(恕刪)


女友---八字沒一撇, 意見不用太多
老婆---要囉嗦就不要嫁, 要嫁就不要囉嗦


我是覺得這種兩性問題不是這樣簡簡單單兩句話就解決的

感覺這樣很大男人呢


這樣女生也可以說成

男友---八字沒一撇, 意見不用太多
老公---要囉嗦就不要娶, 要娶就不要囉嗦


這樣就完全不用去溝通囉

....(買房子了不起嗎,老娘不要住不結婚可以吧)

就是喜歡如此.... 最好是啦.... 要一起生活... 就自己去賺.... 我最喜歡聽到這種有骨氣的人...

我給你拍拍手.... 去外面看看吧!!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要是一定要住在一起

錢的事情一定要說清楚

還有清潔問題等等

要是真的不想和妹妹一起住

其實兩夫妻可以搬出去住

要不也可以出房租的錢讓妹妹搬出去住

只要有錢應該都好辦事

要是沒錢的話

就忍耐一點八
老婆快起床...

上班要遲到...

不可以賴床喔..
上面某些言論 好像覺得女孩子真不知足
出去就會知道生活多困苦

可能大家都在男女或是家庭關係中 擔任比較大的經濟支柱吧!所以對女方的經濟狀況都有質疑,拿人手短

就我而言,我家裡也跟原PO家裡一樣準備好房子給我了
男方要買房的話,他家裡大約能幫他出頭期款的1/3
單就我自己的積蓄也可以買30幾坪房子不用背太多房貸 ,我是希望我未來的老公可以住過來

可我的未來老公說住我的房子沒面子

堅持選擇自己下半輩子想住的地方 ,就算是不識相嗎

原PO的爸媽 很替未來的兒子想,所以讓他們住景美,也替他妹妹想,所以也讓他住景美

所以原PO有地方給他未來老婆住就好了,他老婆不接受這個好意也不行嗎
  • 2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