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ia197977 wrote:我是覺得在女主角還...(恕刪) 哈哈...反正論壇就是這樣啦...看到什麼文就討論什麼消遣一下而已...杜撰的..如果比真實的精彩也沒關係都馬看到感情上被糟蹋的...有人開版說..他糟蹋別人的嗎?印象中沒有..
hata691 wrote:其實真正難以舉證的是合意性交,這部分 !!! 是合意性交,結果當我要輕咬他脖子的時候他突然間很緊張 一直去鏡子面前看有沒有吻痕依樓主敘述看來..沒有強姦還要咬人家脖子勒...嚇鼠輪!
沉睡小五郎 wrote:合意性交 看來你是沒有法的觀念~~-----------------------所謂合意性交,就是在取得對方全程同意的情況下從事性行為。無論被「撿屍」的屍體有無大力抗拒、尖叫、說不要,未取得其意願就是侵犯對方的性自主權,自然構成性侵。所以「撿屍」就是性侵害,依據刑法第225條規定,對「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或猥褻者」,前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後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