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

請01管理員刪文

tomexou wrote:
老實話是,我現在也...(恕刪)


其實我同意這為大大的說法!!
當父母的財產可以維持家族競爭力的時候~
設立基金會照顧需要幫忙的兄弟姊妹~~
而不是一謂的吵傳統或是兩性平等!
該是怎麼計算最大競爭力!!
謝謝分享!

我爺爺的姐姐過世的時後小孩都很小!
男方也沒有能力...
所以他就一把把所有小孩拉拔到大~
連自己的房子都沒有出租,免費給小孩住到大..
後來我伯父們只要有好的投資都找我家一起~~
大家一起成長一起扶持~
我門後來光伯父介紹的房地產~
賺了很大票~~


計較了~
你就甚麼都沒有了!!

信託管理還是要委託人(所有人)事先講明分配的原則
受委託人是按照委託人的意願行事
樓主的案例是不動產,而且應該是住宅
用信託恐怕也沒有辦法解決什麼爭議

所以還是回到原點,長輩的財產要如何處理才能讓子女之間沒有爭議
這永遠是長輩的煩惱,不會是子女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這有啥好討論的.女兒也是爸媽生的啊,為何不可以分爸媽的財產?
現在這社會,女兒比兒子孝順的一大堆.
我有妹妹,也有女兒.我非常贊成我妹妹與我與弟弟均分家中財產
我也會將我的家產,均分給我兒子與女兒.
父母還沒過世當兒子就在打財產的主意..........
這個問題我想永遠都沒正確的答案,但我想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讓大家來看看,很實際但也很中肯.....
: 假設女兒跟兒子都有自己的家庭,父母親在沒有交代任何的遺屬下就走了,女兒跟妹婿他們有買自己的房子.但也堅持說要平分家中父母親所有的遺產,但兒子,就跟妻小住在原本跟長輩住的房子,如果女兒堅持要分,原本的舊房子就要變賣後,然後兒子可能用這些錢去在買一間房子然後在貸款把它繳完.然後女兒可以拿剩下的錢把新買的房子貸款做提前的清還.

不同的家庭經濟狀況下會有不同的答案,就看妳如果去選擇:
選擇1: 堅持法律男女平等,不惜與哥哥/弟弟撕破臉,拿到屬於自己的那一份.不管親情.

選擇2: 選擇放棄,與哥哥/弟弟維持好的關係,看在哥哥之前扶養爸媽的辛苦,不去計較.

我的結論是:
如果爸媽留下來的沒有多到不用去工作,一輩子都夠用的話,我想親情的會比這個來的重要.
如果硬要去分到自己應該得到權利(假設留下來沒有很多),就想想妳失去的可能是一輩子的姐弟情或是哥妹情,在做決定前,真的要三思而後行.


VICINIPPP wrote:
這個問題我想永遠都...(恕刪)


現實生活中,也有聽過兄弟選擇不分姐妹,而一樣失去情份的。
以前我家的宗親公產,只有男生可以繼承,這十多年來,也開始有女性,
而且是越來越多的趨勢。
父母意思、比較孝順、付出多都可以大聲說,
貪心、沒情分先想想要全拿的是誰吧。

VICINIPPP wrote:
如果硬要去分到自己應該得到權利(假設留下來沒有很多),就想想妳失去的可能是一輩子的姐弟情或是哥妹情,在做決定前,真的要三思而後行.


如果 依法平分 就要失去手足

那麼打壞感情的到底是誰

想獨吞的 還是希望公平的?

是誰讓依法和公平 變成"硬要" ?

很多父母對子女爭產痛心疾首 但其實自己就是始作俑者







無論兒女,

想獨佔,就趁父母健在時轉移,手段越高拿的越多,

想平分,就低調,只要父母過世名下有資產就是依法分配,

女兒跟父母較親近先拿了大部分的也是有.

關鍵在父母願不願意先給.

其實有一個習俗在父系社會普遍可見

女生出嫁後將來過世 後事是夫家的人打理的

就算入殮後的掃墓 入祠 感恩會等也都是夫家那邊的人處理

這也是為什麼女生要回頭分原生家庭的財產比較有爭議的地方

不過就像前面提過的 法律規定的是遺產特留份

就我所見的真的有財產可分的大多都是在生前就已經處分的差不多了

王永慶的海外資產之爭這算蠻特例的

不過王文洋早已取的大媽(王永慶元配)的遺囑可處分全數財產

所以在怎麼分王文洋肯定是得到最大份的




我媽的娘家是田僑仔,,我媽一毛也沒拿到,傳統習俗,
  • 3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