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exou wrote:
老實話是,我現在也...(恕刪)
其實我同意這為大大的說法!!
當父母的財產可以維持家族競爭力的時候~
設立基金會照顧需要幫忙的兄弟姊妹~~
而不是一謂的吵傳統或是兩性平等!
該是怎麼計算最大競爭力!!
謝謝分享!
我爺爺的姐姐過世的時後小孩都很小!
男方也沒有能力...
所以他就一把把所有小孩拉拔到大~
連自己的房子都沒有出租,免費給小孩住到大..
後來我伯父們只要有好的投資都找我家一起~~
大家一起成長一起扶持~
我門後來光伯父介紹的房地產~
賺了很大票~~
計較了~
你就甚麼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