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INIPPP wrote:
請問各為大大父母親,假設政府有規定在嫁女兒的同時,要定下分嫁出去的女兒一半遺產切結書(或是幾分之幾).父母親對這樣的事要怎麼看待?兄弟姐妹要怎麼看待這件事?我今天不是偏袒兒子或女兒,要是法律就應該一開始就定義清楚,畢竟這問題一直徘徊在傳統倫理與法律下的模糊地帶,沒有誰對或誰錯.在各有自己的家庭下,利益與親情很自然的就會分開來.誰不希望兒子會賺錢娶到一個賢淑的妻子,誰不希望女兒嫁給一個有錢人,不用為錢煩惱並生活過的好.但現實生活中的一切的一切並不是如我們想像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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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兒就該先簽遺產切結書,是要咒誰?
法律定的狠清楚,子女不分男女或有沒有嫁娶
都有一樣的繼承權,並沒有模糊地帶
遺產?何謂遺產?是父母的遺留的還是你賺的?
憑什麼你想私心分配其多寡?
即使你妹嫁給超級有錢人,你自己經濟不佳
繼承權上還是一律平等....
法律的出發角度是以父母對子女的心態來處理財產
而不是子女的經濟狀況....
嫁的好,嫁不好....總之都是留給子女的一個保障...
傳統裡,多的是兒子不孝,女兒更孝順...怎麼用法律來定義?
樓主只想用傳統/盡孝/男丁.....來綁住更多的遺產..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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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句話,因該是樓主心底最深的目的........
不是你的就不該奪取...自己想不透,只會招來兄弟姊妹間的仇恨
即使自己想了一堆自以為可以當理由的藉口洗腦自己....只會更醜陋
你說的那些傳統/男丁/盡孝啥的.....是”子女的義務“,不是遺產分配的基本規則...
這輩子法律就這樣定了,下次投胎前先想好當男當女吧....
a.b只能乾瞪眼...

若b拿錢不辦事..老人可上法院討回..有前例
weifenglo wrote:
誰孝順給誰養
於理於法就是給誰
但孝順不客觀
加上心理學上 老人家孩子氣
給B財產給A養
變成B富有不奉養
A很窮 還要給長輩生活費
這個才說不過去
VICINIPPP wrote:
講真的,今天土地已經要分妹妹了.只是她不簽字罷了.談到房子.我的想法是如果她是我哥哥或弟弟,大家都有傳宗接代或是照顧父母權利跟義務,那麼我跟他平分或是父母親跟誰住誰就多分一點也沒關係,而妹妹,10幾年前就嫁出去,家裡當初要用錢裝潢跟每個月的孝親費她又沒出,然後爸爸一過世就急於孝順媽媽並全家搬回娘家(連小朋友都一起轉學),他們已經有在台北其他地方另購房子.之後,又開始每天下午4點載媽媽去吃飯(怎麼沒聽說妹妹去跟夫家的父母親吃飯).這樣的行為,如果你是家中唯一的大哥(就我跟我妹妹)會做何感想?假設媽媽百年之後,在沒有任何遺屬下,請問男生,你真的有辦法去簽下對分的繼承書嗎?
今天房子不是不分她,只是我認為分要有個限度,在100~200萬下我是還可以接受的範圍,要分到多少就要盡多少的義務.不能在那邊一直強調法律而拋下你應該盡的義務吧!
我已經最好最壞的打算,如果條件談不攏,就是我也不簽繼承,妹妹要怎麼逼我都沒用,祖先牌位就一直放著,妹妹也別想拿到那1000萬(假設房子有2000萬的價值),等我們這一代都進棺材,在叫你後代子孫來談條件吧!
或許你該捫心自問 女兒回來陪伴喪偶的母親有甚麼不對
他是嫁人了 但他是你媽媽的子宮生出來的 是你媽媽拿命換的
媽媽失去了配偶 作女兒的回來幫媽媽排遣寂寞 真的那麼罪過嘛?
為甚麼他必須要跟夫家父母親吃飯? 你老婆又花多少時間跟你爸媽吃飯?
如果你不滿妹妹一家跟你們住 那就跟他們收租金 租金規租金 遺產規遺產 不該混為一談
遺產是繼承權 租金是使用權 是要分開處理的 而不是拿著妹妹搬回來住的事情 逼他放棄遺產
要分多少就要盡多少義務 那我能不能說 以後如果你繼承 你媽所有一切的一切都要你照顧
他的生老病死 包括將來可能需要照護 全部 100%都要你來負擔 因為你繼承了財產
這樣你覺得OK嘛? 會不會到時候又說,妹妹都沒有回來幫忙?
如果你認為過去付出很多,你可以在妹妹繼承的時候,要求他拿出費用來cover你以往的付出,
但是你沒有權利要求他不要繼承
如果你認為拿多少財產就要盡多少義務 那以後媽媽的所有的一切 就都拜託你了
這是你自己要選擇的 將來有一天你需要妹妹幫忙的時候 希望你會記得你這樣對待過他
如你所說,要"公平"很難,且不論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的關係本來就有著複雜的情感即關係
(例如你身為長子難道沒有從小受到較多的來自長輩的關愛及資源? 這對你妹公平? 又或你小時候沒有仗著自己是哥哥欺負妹妹? 這對她公平嗎? 若由每個子女對父母的付出來分,那又由誰界定誰付出較多? 只有金錢算付出嗎? 感情的付出? 一個微笑一個擁抱要算多少?)
更何況大家心中又都有一把尺,怎麼可能做到公平,讓大家心服口服?
既然不可能,那麼與其用"公平" 做出發點, 不如用 "快樂"
我們有四個兄弟姊妹。 其他三人已經結婚,只有我還沒有。 基本上他們結婚時父母都有拿一些錢出來幫助購屋或婚禮等事項。其他兄弟姐妹一結婚就搬出去了也停止孝親費因為開銷大。 因為我一直跟父母住, 我一直都還有拿孝親費出來,從剛出社會一個月6000到最後一個月20000,母親父親去年和今年陸續因病去世,最後這兩年,已經結婚的大哥大姐和弟弟當然都有另一半和小孩需要照顧又不住一起,自然是我擔起大部分照顧的責任,最後的遺產父親是有提過要多給我一些,但我跟他說萬萬不可。 因為我父親自己在我奶奶過世的時候因為遺產的問題已經沒有跟其他叔叔有往來。我媽那邊也是有一些舅舅之前合夥做生意搞到最後也是斷絕往來。 我跟我爸說,我知道他多給我一些我的哥哥姐姐和弟弟不會說話,但是我甚至連她們心裡有疙瘩的險都不想冒。 我吃點虧有甚麼關係。我認為親情更重要。
父母過世後給我的打擊很大。如果沒有哥哥姐姐弟弟給我的關懷,我自己一個人也沒有女朋友,真的很難過。
我覺得錢很重要,但是當你把他看太重的時候,你話發現你並不快樂。 有錢不快樂有用嗎?
真的誠心建議你把心胸打開。 用另外一個角度去看你妹妹。 一個跟你從小一起長大的親人,一個你最愛的媽媽也很重視的人。 "公平" 真的不是那麼重要。
noisegirl wrote:
或許你該捫心自問 女...(恕刪)
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目前已經跟媽媽問過土地跟房子的是要如果處理,她老人家的意見是就南部的土地就都給妹妹,台北的房子就都給我,這是媽媽的意思(祖產留不住了

聽了大家的意見,我深深的認為敢不敢要跟孝不孝順真的沒有辦法混為一談,一切的就出自於自己的良心.妹夫之前都可以為了1/3土地並打電話到台北我老婆的娘家跟丈母娘講說我不孝,讀大學花家裡的錢之類等等的話.然後又開始說爸爸是我害的,我憑良心講,我今天不是去做什麼殺人放火或是外面欠賭債之類的事,我也是有在養父母還有出大大小小錢(裝潢費),你一個外家人有什麼權利講我的不孝,我不知道這件事處理完之後,我要怎麼面對妹妹一家人.請問各位大大有辦法放的下這個包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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