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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友說婚前要我自己出錢買房子在他名下,還要把我所有錢都存到他戶頭!

朕給你的才是你的﹐朕不給﹐你不能搶
很多女生的錯誤觀念真的是這樣,要交出財產才有信任才有擔當。

我覺得面對這種要求就是要立馬分手,這才是有擔當的做法。
那就放生吧~~~這種不要也罷~~~
秋天,葉落的季節,徒留孤單的我,獨自面對一切... 想愛...卻提不起勇氣...
sirichai wrote:
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恕刪)


樓主還是快把這女友娶回家吧!


伏見伊奈里 wrote:
給他什麼給他讓他娶到...(恕刪)


只能說....
我很慶幸沒有娶到妳這種的
感覺理所當然勒
這應該說

樓主自己是不是一個玩咖

所以女方會有這種要求

如果不是

為什麼要接受這樣的條件

有什麼非她不可的原因嗎?

依據公平互惠原則
你有權先把她中出~
等懷孕後~其他事情都好談~~~
一人出一樣~~誰也不吃虧~~~
放心吧!
你有房有存款~
一堆優質的女生等你去選
這種女的真的要不得
死狗放水流吧
趕快分手吧..有多快就多快....至於那個接受條件已經結婚的..千萬不要放手...因為離婚他也沒人要了...
ryanku wrote:
樓主還是快把這女友娶回家吧!

別放出來害人嗎?

什麼都女友說女友說...
樓主如果失業個3個月,你看她還理不理你,沒錢自然把你甩掉!
要分手沒差阿,這種女人你也想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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