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說明:
由於弟弟結婚後就搬出去住了,兩老由我(長子)獨力照顧。 爸爸有提過分家產時多分我一些,我說千萬不要。原因是爺爺去世時因為家產分的不平均導致父親和叔叔們絕裂已經多年沒有往來。 我跟我爸爸說,如果因為多分我家產而造成弟弟心中有疙瘩。 不管再給我多少錢我也覺得划不來。 我和弟弟的感情是無價的。 照顧父母是我本該做的。 我跟我弟感情一直很好。 我也知道他絕對不會為了錢跟我吵架,但我不想讓他心中有疙瘩。
我不是要評論樓主的做法或要說自己很偉大。 只是希望不管父母或小孩,在面臨這種問題的時候,再三考慮一下,有很多東西是比錢重要的。 為了錢而失去親情,值得嘛?
A國與B國發生戰爭,兩國交戰數年,死傷無數,僵持不下。
某天在某地發生了一場高地爭奪戰。 A國的某軍官不顧生死,單槍匹馬殺敵無數,在關鍵時期搶下這塊高地。 也因如此,A國總統親自頒發獎章,公開表揚這位『為國為民的國家英雄』。
某天在某地發生了一場高地爭奪戰。 B國的軍人因為飢餓與疾病而喪失戰力,又剛好遇上A國猛攻,B國的指揮官因為想要保全軍中弟兄的性命,決定投降。 但是A國的某軍官拒絕接受投降,視人命如草芥,造成B國無數無辜的傷亡。 在A國公開表揚這位某軍官為國家英雄後,B國上下舉國同憤,認為該軍官是惡魔,而不是英雄。
唯一『不變』的事實: 某軍官在戰場上殺人。
但是,
A國國民的看法: 某軍官是國家英雄。
B國國民的看法: 某軍官是應當接受國際軍法審判的惡魔。
而『你』的看法: ??

=====
啥,沒看懂? 沒關係,我再分享一個小故事:
A君身高190,人高馬大運動神經發達,為人急公好義,為學校籃球隊主將。
B君身高150,人小體力差,但是腦筋動得快,加入籃球隊只是為了接近球隊經理。
某天在某市,打完校際冠軍爭奪賽後,該校隊決定與大家一起吃飯慶祝。
A君在冠軍爭奪賽中,獨得57分,助攻10次,籃板12次,貫穿全場,帶領隊伍得到冠軍。
B君在冠軍爭奪賽中,出場三分鐘,得分0,助攻0,籃板0,其餘時間坐冷板凳。
(以上數字皆為虛構,無需探討)
在慶功宴上,A君因為打全場,多吃了幾碗飯,幾根雞腿。 B君沒有上場,所以沒吃多少。
不久後,學校傳出A君「貪心」「貪吃」「沒有體諒其他球員也需要吃飯」「缺德」「只顧自己不顧別人」等等的負面流言。
唯一『不變』的事實: A君人高馬大,剛打完冠軍爭奪戰,只是「想吃飽」。
但是:
大家所看到的事實: A君很會吃,B君沒得吃。
大家所忽略的事實: B君根本吃不下那麼多食物。
大家所忽略的論點: 為什麼「肚子不餓的人」可以要求「肚子飢餓的人」吃少一點? 難道讓人吃不飽是一種美德嗎?
而『你』的看法: ???

換句話說,版主的故事也是一樣。 誰能確定我們現在看到的是「不變的事實」?
Molonlabe wrote:
換句話說,版主的故事也是一樣。 誰能確定我們現在看到的是「不變的事實」?
說說一大堆,就是要說版主"不見得是對的"。這樣而已嗎
然後勒?還想表達什麼?01辯論王,笑笑
樓是她的,難不成重頭到尾說他弟跟他父親的好話,那說個毛啊?
父親叫他把錢留給弟弟,不要給親生女兒
簡單一句話,看不懂嗎?
反面是什麼。肥水不落外人田?生女兒將來是別人家的,所以樓主該死?
這麼不喜歡原po就直說,右上角有一個很可愛的叉叉,趕快去
點下去樓主對你來說就消失掉了,你可以繼續去其他地方當超人。小廟留不住你這尊大佛,皆大歡喜
還是你就是她弟?
令人作噁

保佑你將來生女兒得到相同的"公平待遇",到時候包遊覽車去你家放鞭炮

sunny1321 wrote:
爸爸癌末,大概覺得他的日子所剩不多,他向我提出要求,希望我不要和二個弟弟(一個弟弟生四個女兒,一個弟弟生二個兒子)分他名下的房地產
我說好,也寫了放棄繼承的同意書,爸爸接著說我的收入較高,離婚又只有一個女兒,他希望我能把我賺的錢,分給弟弟的兒子,不然以後我的女兒,長大了嫁給別人,我賺的錢,便會落入別人(即我的女婿)的手裡,他不甘心我賺的錢,落入別的家族
我不答應,我希望自己保管我辛辛苦苦賺的錢,他便惱羞成怒的辱罵我,指責我不孝順,其實這10年來我已經陸續給爸爸家300萬左右,我也撐得很辛苦,搞的我的生活品質比弟弟還差
我有氣喘,每天都要吃藥,吸氣喘的噴劑,工作又是不定時,假日或大夜班也要輪班,沒有自己的房子, 沒有自己的汽車,沒有出國去玩過
爸爸覺得是他栽培我,我才能有今天的收入(我覺得當初是我兼家教維持生活,寒暑假還要打工,還辦理助學貸款,出了社會,再賺錢還清,從來也沒有參加過學校的畢業旅行或遠足)
所以他希望我能把我賺的錢,留給我的侄子,而不要都給我女兒,這樣我的錢,才不會都落入別的家族
很難過爸爸也在算計我辛苦賺的錢,這個年過得很難過
PS:爸爸其實希望把他名下的房地產,都分給生二個兒子的弟弟,不想分給生4個女兒的弟弟,因為他覺得(只生女兒)的弟弟的女兒,以後嫁給別的家族,還分到他的財產,他覺得很不甘心
...(恕刪)
孝順是好的
但愚孝就笨了
如果愚孝還讓自己不爽那更是笨上加笨
放棄繼承都還說得過去
以後賺的每分錢都要給弟弟的小孩是哪一招?
你爸不甘心的話
想怎麼做
就讓他怎麼做阿
他有立遺囑的權力(權利)不是嗎?
不立的話
一切照法律來
就是除以三
名下的房地產是多少?
是幾億還是幾十億?
搞得那麼複雜?
你那麼辛苦十年還要給家裡三百萬
正常邏輯推估
你父親名下的房地產應該不多
不多就好處理
你放棄就好了
(你不也放棄了嗎 如果是20間房子 每間1000萬 你願意放棄嗎? 30年前 我的奶奶就放棄繼承房產 甚麼都沒拿 我奶奶的那一份現在市值2億新台幣 請問是你 2億 你會放棄嗎?)
不用再管那些
以後就各自過各自的
最好是你以後賺的錢還要給弟弟啦
會不會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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