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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我播的種..10/5補充

還給親生的父母比較好...

至於長輩那邊,最好實話實說,如果長輩可以接受,才能考慮認養,不然等事情爆發了,對長輩更傷...
原po還真的是不關己就隨口說說

要考量什麼全盤

這件是最好處理方式就是你朋友原本想的方式
就當自己的小孩吧
只要不說
好歹他也叫您爸爸

漢唐盛世 wrote:
旁人不要插嘴多事。
p.s.我想聽聽路跑一哥的看法。


對啊!一哥呢?去跑步還是還在錄音嗎?


不過,如果真不想留下小孩,不僅要趕快送回給生母,還記得去打「否認親子之訴」,才能將你朋友的名字從小孩的資料上移除,不然小孩又被生母丟出來還是怎樣的,你朋友還是有責任的。
我有一舅子
娶了大肚子的嫂子
肚子裡的孩子不是他的
這小孩都已經30歲嫁人了
也叫我舅子老爸
因為她不知道真相
也沒人會跟她說

jinkang wrote:
誠實為上策

我不會在這麼重要的問題上欺騙父母,這是不公平的。

還有,提否認親子之訴訟要早,否則過了法律追溯期,就什麼都來不及了,不要說從小到大的撫養義務,就算是遺產,也非分他不可,君不知「特留份」之存在?

如果真的決定要養,也要明明白白告知父母,最好先提否認親子之訴訟,再辦領養,不然小孩親生父親隨時可以來主張認定小孩的歸屬,而你已經過了提否認的時間,根本是被動到不能再被動。

外加為了「瞞」,小孩媽媽可以來威脅揭開真相,任何知情者也可能說溜嘴,根本不是好辦法。

建議先說清楚,然後再決定怎麼處理,千萬不要瞞。




特留份的存在..
如果不去提否認訴訟..
未來小孩生父可以來亂的..

你可能未來繼承父母的遺產.. 等等的.. 這些小孩都可以要求特留分..
如果在你走之前, 你刻意把財產移轉的.. 這小孩也可以要求返還的..

不要埋一個不定時炸彈在身邊, 日後為患..
我好心疼小孩阿!!

小孩真的很無辜

有這樣的生母真的很可憐

eric0726 wrote:
前陣子參加國中同學會...(恕刪)


建議想清楚妳朋友是否可以真心接受視如已出,想想未來若還有機會生一個自己小孩,能保證自己的愛是無私的?不會大小眼?,親生小孩若知道會不會排擠?一切一切豆要考慮清楚!!!
看完了標題
我只想說
為什麼你的 種 不爭氣

亂入的(逃)
這種事說真的 我會陷入兩難..

對人投入感情尤其是曾經以為是自己的種 說不愛就不愛 我下不了手..

就算下了手 我往後的人生應該也不時會想起這個小孩..過的好不好之類的..

總之..老婆不用多漂亮 帶的出門就好 最主要要 忠 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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