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離我不遠 wrote:
我28,交往兩年了,...(恕刪)
你自己覺得能否接受比較重要吧?
假設
你今天遇到一個新的對象
不好也不壞
大概跟你現在的男朋友差不多
他倆之間唯一的差別就是新的這一個經濟能力穩定 收入較高 其他都差不多
無論是你對他倆之間的感覺感受 甚或他們對你 都差不多
那麼你會放棄你男朋友嗎?
當然啦 若遇到都比較差的 自然是選原有的
遇到都比較好的 你又有意思 那麼要做出抉擇的是你自己了
若你會放棄 那你就趕快放棄吧 趁早做出決斷
如果不 那你就堅持
不過呢 你怎麼想我們都不知道
或許你抱持著能改變對方的想法而來求助誰清楚呢?
當然你能不能改變對方 也是你自己清楚
畢竟希望歸希望 實際上 沒人能幫你
來網路求助發問的你
跟扔錢幣到水池許願因而實現的機率 根據非正式的統計是還比較低的
你只是欠一點你覺得你缺乏的勇氣 無論是改變現狀的勇氣or something else ...
希望
幸福離你真的不遠 因為你要的並不多
進得了醫院的告醫師,進不了醫院的告救護車,上不了救護車的告旁邊好心幫忙的人,找不到人告的申請國賠。於是在骨董法官的幫忙下,有告的都拿到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