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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結婚;同性結婚 差異性在哪?


ladykaka wrote:
關於這個問題,請尋求...(恕刪)


你的歧視言論才令人感到不齒

公民素養都還給老師了?還是從來沒有擁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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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齒是不是嚴重了點...
對周遭同志個人絕對不會排斥(當然如果對方對我有意另當別論...
在路上遇到也同志情侶也不會用鄙視或歧視眼光看待
但是要論婚姻就無法接受!
同志可以經過一些配套方案享有一般夫妻的"權利"及福利
比如有網友提到的稅收不同等等
但絕對不是以"婚姻"的名義
婚姻自古以來就是異性間的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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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打著尊重知名情欺壓 歧視之實的真"礙"聯盟一樣
"我尊重你們,可是我要讓你們知道你們是不對的 巴拉巴拉巴拉"
儀式是人類自己定的 當然也可以由人類來做修改
況且你們奪走的一直以來都是屬於我們應有的權利

照你這樣講的話 是否在女權運動以前也可以說
"女人可以經過一些配套來享有男人應有的權利及福利,但絕對不是以自由 自主的名義
因為那些自古以來就是男人間才享有的權利"??
抱歉,我說過這是純屬個人言論,不過總是有言論自由對吧
我也沒針對人指名道姓.
我"會"用鄙視或歧視眼光看它們,不過不會傷害它們
我"個人認為"這是一種疾病
所以需要醫療行為惑心理諮商做處理
就像精神官能症,躁鬱症,憂鬱症一樣.
如果不去治療,而認為這是一件對的事,那就是一種放縱自己的行為

如果同性戀是正常的,那就請各位大大方方地告訴家人,父母,親友,
不要擔心後果,因為既然你們認為是正常的,就大方地說出口吧

在這世界上,總有不同的聲音,要容納不同的聲音,才會進步
所以,各位同性戀友人,不要猶豫,既然你們認為自己是對的
就大方地昭告天下,不要管世俗的眼光.
如果爸爸媽媽會痛心,難過,就讓他們痛心難過吧
因為憋著,會憋出病的.

反正你們不願接受正常的男女交往,那就豁出去吧
鼓勵各位,說出來,但也要有接受批評,鄙視,及歧視的雅量!

恭喜你,也讚佩你是一個勇敢的同型戀患者
既然您認為這是對的
就大聲的告訴您的父母,親戚,主管,員工,家人,朋友,
我是個開心又自在的同性戀

我相信在你的絕佳的公民教育以及獨到的見解下
你身邊愛你的人一定會更愛你的
加油,有一群支持你的人是幸福的
但也別忘了,要保有接受其他聲音的風度!

我不齒同性戀的行為,我在強調一次.

這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方
你們可以喜歡接受,也表示有人可以不喜歡不接受

請保有高EQ. 相信你會有更寬廣的眼界面對所有的挑戰與像我這種凡夫俗子的眼光
鐵灰色斑馬 wrote:
你跟打著尊重知名情欺壓 歧視之實的真"礙"聯盟一樣
"我尊重你們,可是我要讓你們知道你們是不對的 巴拉巴拉巴拉"
儀式是人類自己定的 當然也可以由人類來做修改
況且你們奪走的一直以來都是屬於我們應有的權利



話可以不要說得那麼難聽喔
我前面那篇並沒有說同志是不對的
也認為同志可以享有一般夫妻的權利和福利
只是不適合婚姻這個詞
試問還奪走你們甚麼權利?

給您參考
婚姻的定義:得到習俗或法律承認的一男或數男與一女或數女相結合的關係,並包括他們在婚配期間相互所具有 的以及他們對所生子女所具有的一定權利和義務。

以上是研究婚姻時常用及公認的定義,舉如Westermarck在研究婚姻時使用的定義法。
婚姻的起源一般而言同意是從群婚開始,群婚只是一種現象,因為時代過於原始並沒有儀式出現。
群婚現象大意是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或數個)生活再一起彼此發生關係,共同養育子女,男子是家庭的保護者和撫養者,女子則類似助手和養育人。

可以看出婚姻的起源很明顯是從異性角度出發,如今為何需要因為同志抬頭就改變它的定義呢?
你不斷的說異性戀者剝奪你們的權利,你這樣的想法難道不是剝奪婚姻之於異性戀的特別地位嗎?
再重複一次
我認為同志絕對能有和夫妻一樣的權利
但絕不是基於婚姻的名義!
ladykaka wrote:
我不齒同性戀的行為,我在強調一次.(恕刪)

如果你很厭惡同性戀的「行為」(你這個詞好空泛,可以再明確一點嗎),可以說明一下,他們到底是做了什麼讓你感到這麼厭惡?
是向你表白而且對你窮追不捨嗎?我有一個高中同學就是這樣所以恐同,這我可以理解。

如你覺得有什麼不妥的可以提出來討論,我想這裡會有人給你解答的。
但你剛剛那兩篇整個已經歪了(超歪),而且也看不出哪裡高EQ啊(要求別人之前,自己要先做到,否則落人口實很尷尬)。


PS.話說,我「個人認為」恐同是一種心理障礙,也建議您去諮商一下。
ladykaka wrote:
恭喜你,也讚佩你是一...(恕刪)


我的確是告訴他們了 也的確得到更多的愛 很順利出櫃了 謝謝

至於高EQ這件事 你有注意到當你一支手指指著我的時候 另外四支是指著誰嗎?
好自為之 保重啦
ladykaka wrote:
恭喜你,也讚佩你是一...(恕刪)


雅量在你嘴裡聽來格外諷刺呢

懂得尊重的話
是不會說出這些傷害不同族群的言語

你以為你現在享有的宗教自由結婚離婚非婚生子人工流產男女平等吃喝嫖賭言論自由...等等,是自然而然就擁有的嗎?
不也是人類長久以來的爭取與成長而成的人工演進?!

如果今天沒有這些同志族群勇敢的聲音
我想同志權力等等這部份的演進,會永遠的停滯不前!

以下引述一段部落客個人意見的文,希望能有更多人懂得尊重同志

繁衍後代固然重要,但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也在於文化的累積傳承,唯有自由而開放的環境,才能鼓勵活潑而美好的文化,我不需要點名許多同志對人類文化的貢獻,他們也許沒有直系的子女,但他們的影響深遠,豐富了整個人類的文明,這是繁衍與不朽的另外一種型式。

容我雞婆的提醒本來學識就比我淵博的讀者們,一般對人權的理解包括讓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而一個合理正確的性別教育,可以讓那些孩子(可能是任何人的孩子),那些沒做錯任何事情的無辜孩子,免於在學校裡,遭受到因為無知和誤解而讓別人強加在他身上的恐懼。

如果你能容忍別人的基本人權被剝奪,那誰也不能保證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你身上。

以上引敘部落客個人意見的文章

ladykaka wrote:
抱歉,我說過這是純屬...(恕刪)

金賽博士的性學報告中將人類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分為7種。
取向從0至6分為七個等級:
0:完全異性戀
1:大部份異性戀,只有偶發的同性戀
2:大部份異性戀,略多於偶發的同性戀
3:異性戀與同性戀的傾向略相等
4:大部份同性戀,略多於偶發的異性戀
5:大部份同性戀,只有偶發的異性戀
6:完全同性戀
只有第六級,才是完全同性戀者。他們終身對同性有愛戀以及發生性行為的渴望,或是實際上有了性行為。

以金賽的報告來說
真正第六級的同性戀是少之又少
事實上有很多是後天的影響
如家庭因素.對男(女)性恐懼或被傷害....等(對不起~我不是專業)
真的建議去請專業的醫生或協會幫忙釐清一下
自己是甚麼因素有同性戀傾向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OCEAN1975 wrote:
金賽博士的性學報告中...(恕刪)


照你的邏輯那我可不可以說, 只有第零級的才是異性戀 ,其他的都不是異性戀
而目前異性戀人口佔多數都是因為其他第一到第五級被後天影響而成為異性戀所造成的
搞不好社會上所謂的恐同者 , 就是這些第零級的完全異性戀者
因為他們完全不能接受同性戀 所以才恐同
那其實這些恐同者(完全異性戀者)在人類的總人口比例中也算是很少的

金賽的報告剛好說明 , 其實人對情慾有更多的接受度
很多人都可以和同性發生關係 (一到五級)
但是因為社會的價值觀 , 很多人沒有繼續去深入了解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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