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小明~ wrote:
我是報導中的男主角只...(恕刪)
就樓主的敘述而言
已經在協議離婚了
剛好你這次被抓到共處一室
一定借題發揮,敲一筆(我自私的認為)
沒發生關係的話就社會新聞看到的
大多告了沒結果
現在的問題就如同樓主說的
你是不怕告,反正啥都沒發生
但是對你的工作來說
真的會影響很大喔
樓主....硬起來


以上是小弟我的私人意見
因為小弟也是離婚的
有些人想離婚了
就會找些無所不用其極的理由

當然不人一鍋子打翻一鍋粥
只是剛好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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