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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社會版新聞了><....法律問題順道求助

說真的你要覺得你真站的助腳 你就不會開個新的帳號來發問了 還叫自己悲情小明 你真夠悲情
我記得我之前有看過類似新聞,
就是破門而入抓姦, 可是沒有得到相關事證,
反而被依強制罪定罪..
如果你確定自己本身沒有問題, 對方也不是在你同意下取證,
那就可以拿強制罪的問題來和你老婆斡旋.
不過說真的, 要分就分的乾乾淨淨吧~~ 不要拖泥帶水了~
對自己對大家都不是好事.

Doh! wrote:
我記得我之前有看過類似新聞,
就是破門而入抓姦, 可是沒有得到相關事證,
反而被依強制罪定罪..
如果你確定自己本身沒有問題, 對方也不是在你同意下取證,
那就可以拿強制罪的問題來和你老婆斡旋.
不過說真的, 要分就分的乾乾淨淨吧~~ 不要拖泥帶水了~
對自己對大家都不是好事.


如果沒記錯是妻子不准雙方穿上衣服,但也找不到雙方性交的事證反被依強制罪定罪,樓主用強制罪來反擊根本不成立,已婚的一方跟異性獨處況且對方還沒穿內衣這會完全沒有問題。

~悲情小明~ wrote:
我是報導中的男主角只...(恕刪)


就樓主的敘述而言
已經在協議離婚了
剛好你這次被抓到共處一室
一定借題發揮,敲一筆(我自私的認為)

沒發生關係的話就社會新聞看到的
大多告了沒結果
現在的問題就如同樓主說的
你是不怕告,反正啥都沒發生
但是對你的工作來說
真的會影響很大喔
樓主....硬起來


以上是小弟我的私人意見
因為小弟也是離婚的
有些人想離婚了
就會找些無所不用其極的理由
當然不人一鍋子打翻一鍋粥
只是剛好遇上

A辣愛怕跑 wrote:
算你運氣好一定是先前...(恕刪)




一定是先前玩MSN聊的很盡興充滿幻想
結果見到本尊就軟趴趴
如果對方是正咩
可能結局就不是現在這樣了
~~~~~~~~~~~~~~~~~~~~~~~~~~~~~~~~~~~~~~~~~

這位大大,真是巷仔內人。

板大,"一塊粿放在旁邊給他閒"你做到很多男人都做不到的事,可以叫你呆情小明嗎?

笑連拔 wrote:
就樓主的敘述而言已經...(恕刪)


只是要一百萬
其實很便宜了~
就給吧!

公務人員頂多一兩年考績不好
調個單位就OK了

錢再賺就有

zxz56780 wrote:
一個大人也不懂避嫌....(恕刪)


哈~~個人看法不是不懂得避嫌啦...

其實這些男人都期待著 有沒有意外滑進去的機會啦

營造機會 不是嗎?

kenhugh wrote:
哈~~個人看法不是不...(恕刪)


樓主要不要考慮開班授課一下?
我一直參不透,要怎樣才能帶大學女生進旅館
然後內衣自動消失...??

我只知道花個五千塊可以辦到,
但是樓主似乎是沒花錢,這點令人佩服。
懇請樓主指教啊..

Alfa20070128 wrote:
樓主要不要考慮開班授...(恕刪)


是因為月事來潮吧~我不大信網上都沒看過照片或視訊就約見面了...

還有,大學妹應該不用那麼多吧?

先說我沒有經驗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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