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 wrote:
悲情<--哪裡悲情了?
解釋太多 被說 我心術不正<--所以這年頭戴妹去MT都是君子了
當時 就是不想被誤認 才不想講那麼多<--還不是另有隱情
講太多 又被這樣說<--這是網路,既然做了就別怕說
無奈....
還有 我很感謝 上面有位大大
邀我去 台北一趟...<--你一直沒答應啊???
...(恕刪)
雖敗猶榮 wrote:
關係可大了
我家境不好,為什麼我沒車沒智慧手機
我不能打工賺錢買嗎????
可以阿,但是我打工的錢要拿回家裡
哪裡還有錢買
沒錯,我也有同感。
樓主分明是挑自己有利的部份講。
所以一開始才沒交待清楚,說要養老人家,我覺得是要利用網友的同情心,看這招能不能用在法庭上。要養家的人肩膀是很大的,打工的錢能繳學費,還能買車買智慧手機,我很好奇樓主這樣花,是還剩下多少錢可以拿回家養老人家?
而且樓主喝得那麼醉,你確定當時女方真的有"同意"嗎?還是你喝醉在那裡挑自己想聽的聽?說不定她是說:她也想做,但是她有男朋友了。但你沒聽到下一句就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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