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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擊退法

Kiwifresh wrote:
宅男或醜男作了什麼事...(恕刪)


他的意思是

法律被強制拿來作為強者壓制人性的情況下
必然出現許多吊詭的人性反應,例如他所舉的例子

有各種"優勢"的人在這個"圈套"規則下,
幾乎說可以掌握和運轉這個規則,反之,弱勢的人在這個遊戲中永遠都只是犧牲品


因為這是強者制定的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性自主權是16歲唷~...(恕刪)


自己的價值觀跟社會普遍價值觀相同是不是來自於洗腦跟社會風氣影響﹐這點當然值得去想想
但是也沒必要陷入一種「我的價值觀究竟是社會的還是我自己的」的迷思﹐漸而認為別人的價值觀也未必是他自己的。如果自己都不了解自己﹐又怎麼會了解其他人?

也就是反過來說﹐老是在那問題繞也是沒面對真相不是嗎?一生照著別人意思活跟一生活得不清楚自我﹐兩個都是在渾渾噩噩的過日子。一個沒有獨立思考能力﹐一個沒有能力思考答案.....兩個都相當可悲。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很精采的多方辯論
小弟也看得很辛苦

不過...
我想把我的發文說完
關於我遇到夜店的女生問我的問題
問題一:女人對你而言是什麼?
問題二:你覺得玩咖的最高境界是?
問題三:心理學是統計學的延伸,你的想法是?
問題四:你認為心理學是什麼?

問這些問題之後,她告訴我
如果你的回答能讓我滿意給你100分的話
"今晚"我就跟你到任何地方去

我回她
1.藝術品
2.全身而退的離開這個遊戲
3.統計學只是心理學的手段
4.雙面刃

說完我的答案她就拉著我的手到店外去
抱著我舌吻3分鐘左右
這時我以為成功了

沒想到
她說:
我給你90分...
第一題10分第二題10分第四題70分...
等你想到更好的答案再打給我

留給我她的電話跟名字之後
開著一部紅色993揚長而去...

這就是我第一次夜店把妹失敗的經驗...

至於你們的辯論請恕小弟不參與了~

143樓的
你錯了
看你回覆就知道你根本沒有試過好好愛一個人
會吵架是因為在乎,你希望對方了解你所講的所想的
吵架也是一種溝通的方式,只是沒有這麼恰當吧了
我看你就是上過就把你的另一半當垃圾了吧?
當妳們意見不合時,你並不期望對方能夠跟你溝通
去及退別人的男友這本來就是不對的行為
你何必去告訴別人這樣做可以比較容易騙到女生?
就算騙到了又如何?你以後還是擔心別人會用同樣的方法騙你的女友
The Wingman wrote:
自己的價值觀跟社會普...(恕刪)



剛開始體驗"殘酷的真相"也許很震撼
久了以後也會漸漸習慣,這就是慢慢的把格局拉高,
人站在越高的地方能夠看的視野越廣,代表著我們的選擇越多

最後也根本沒必要去尋找"什麼是正確的價值"
因為理解到這些觀念都只是種"控制人心"的操作機制
強者操控著這些價值去獲取利益,弱者被價值操控而被剝削但不自知
唯有最後理解這些事情的人,多了一個選擇就是要"操控它"或是"被操控",如此而已~




雖然許多人認為"獨立思考"很累,不願意去嘗試,寧願跟著他人走,有些人甚至願意當奴材 (這種人很多)
表面上看來雖然很輕鬆簡單,但殘酷的現實中這種人碰到事變的時候往往就會成為被犧牲的弱者方

無論感情上,政治上,工作上,商業上....
拿這個版長久的觀察來看,我們舉出廢物好人存在的理由,
我始終很想表達一個道理,為何我不斷的說"廢物好人"的原因,
若世界上"真正對女人好的男人",都能擁有和壞人相同的武器,相同的格局,
世界上的女人必定會幸福很多!而那些可惡的壞人也較少有傷害他人的機會,
唯獨太多廢物好人整天只會自我安慰,或謾罵壞人,或抨擊女人,或怨天尤人抱怨父母沒錢又沒讓他變金城武...


也難怪壞人會有立足之地!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steve5 wrote:
恩,從歷史的評價上來...(恕刪)


我又想用另外一種事情來比喻這次戰文的狀況

某次 我和女友在光華商場購買電腦,女友正在問我,所謂電腦速度是怎摸得來的,

我就跟她說,大致上就是CPU、硬碟、記憶體(似乎顯卡?,當然作業系統也有關係( 小弟略懂而已

忽然,正在組裝的"大哥",跑過來"噹",什麼CPU怎樣怎樣的,要不然你用最新的Q7組一台,

我用舊型的組一台,我的絕對比你快,而且還要分什麼反應時間、處理時間(忘記了,拍謝

當下笑笑就帶過,然後女友轉身跟我說,看看機子有沒有問題,沒問題,以後不想找他買了

--------------------------------------------------------------------------------------------------案例分析

一般常識,新型的CPU都是標榜速度更快(附加省電....等,其他配備基本上相同,只有CPU不同,應是新型的快

(一般常識,殺人、性侵、強劫,這種很明顯的罪行,先不論動機,應該都是有罪或是有道德上的問題)

但是額外情形,假設軟體調教之類,外掛的方法,讓資援充分利用(這個小弟就不知道是啥方法,總之開外掛吧

這時,就會有另外的情形。

(但是如同D大、STEVE5大..等所言,英雄殺人啦、自我防衛殺人、廖添丁(,這時的情況,就很難判定了)

然後The Wingman在他的立場"解讀",你們在你們的"立場"上解讀,造就一場永無止盡的戰爭

先前The Wingman和D大,還沒討論到"殺人"的議題時,當時我本來也是想提的,後來我就有預感,

會有所謂的動機和立場上的不同,模糊判定的標準,這樣的回答

不知道是否了解我的意思,有瞭解的話,就知道,辯論下去是無窮迴圈的

***********************************************************

D大、STEVE5大,

你們用古代的狀況、戰爭的狀況、回教國家的狀況來說明法律的狀況,這樣會讓問題的條件和元素偏離,

當然你們也沒有設定時代背景是現代(暫無戰事,某些條件要限制住,才不會讓議題 OUT THE CONTROL
一生尋找什麼
dougmichelle2001 wrote:
剛開始體驗"殘酷的真...(恕刪)

對不起~引一下你的言
沒特別針對你
但我是想問一下
如果你們的女友或是老婆真的發生這種事
你們還是搬出這麼多來讓自己釋懷
為什麼看你們的回覆好像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再想
沒有想說角色對調,今天你做出像樓主這種事被女朋友或是老婆發現
你的另一半會怎麼想,怎麼做
歷史多了解是好事,但是這跟男女雙方感情好像差很遠
不過看來樓主也是玩咖級的
保佑他不要碰比他玩咖等級比他更高的
不然哭得還是他自己
*p.s以下是我針對你的
看過你所發的文章
不管是機車版或是兩性感情版
我都還滿認同你的
教人如何洗車保養車子....等等或是怎麼教人趴妹妹
但是這篇文章你所回覆的我怎麼看都覺得
你認為去玩有另一半的是沒錯的,是因為雙方原本已經產生有摩擦,所以第三方的用種種方式的介入是行之有理
(也難怪你不喜歡女朋友打扮化妝,看過你po的照片)
所以介入,還引經據典的拉到歷史話題
車馬牛不相干的也洋洋灑灑的講了一堆
但是你有想過道倫理這一部份嗎
請你多想想這一部分
我還是用我之前回的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你還年輕也還是學生,也或許談戀愛的經歷很多
但是請不要忽略法律之外的道德感
很多人事無法接受發文樓主的論調及後來的回覆
不要再引述歷史了,說說這件事如果發生在你身上你會如何做及如何去解決






peace99a wrote:
大大以後應該是個優秀...(恕刪)




再者實務審理的時候
似乎很多法官都忘了嚴格證明法則
只要當事人指證歷歷、檢察官推託證據難找
男生好像就注定很倒楣



撇開壞的法官和檢察官因素不談,人證物證都有其比率的"證力",小弟也並非法律人士,

只是遇到一些問題,時常翻讀而已



刑法對犯罪者權益危害甚大
證據上要求嚴格證明是應該的
但連法官在審案都會因過往人生經驗而不知不覺被制約
在心理不知不覺就同情所謂的"弱者"
這樣做成的心證就可以判上重刑
版上有人又牽扯到道德又牽扯到瞎瞇碗糕
如果心理學真的沒用嗎?那如何能解釋法官這種判法?

詐欺害人傾家蕩產的實害遠大於性侵太多了
怎麼詐欺一罪一罰都可以罰6個月易科罰金?




1.犯罪者權益有人權團體在呼籲,相對也有團體反對,但就被害者家屬而言,心理做何感想,01板上有聊,

大大若是想為犯罪者權益做申訴,我找一下該討論串,大大可以暢談

2.要求嚴格證明?請指出哪裡不嚴格,案外因素不談(賄賂、關係...等,

3.若是法官可以憑己喜好判決,當年陳進興案,為何還需做審判的動作,而且還花了不少時間,

難道不是為了所謂證據的問題嗎

還有EX:蘇建和案件,一直遲遲未判決(不知至今如何?也是"似乎"證據有問題,

4.法官有所謂"自由心證"的原則,來判定案件中的"是非"(有待高手指正),但是也是為人詬病的問題,

就我上法庭的經驗,那個事件歷經四位法官,都蠻客觀判定的(以下會補充原事件,讓大大自由判斷,

但是自由心證外,犯什麼法,都有其處罰的標準,法官可以斟酌輕重

5.詐欺與性侵,熟輕孰重?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美國金融犯罪判很重,而且假使判120年就是120年,

要申請假釋,至少要服刑3/1也就是40年(不確定是否3/1,我在於說明"美國金融犯罪判很重"而已

6.別說是性騷擾防治法,"某些罪"也很容易構成犯罪要件,進而成立罪名,(呼~ 差一點又離題了 刪刪

7.不管如何司法是最後的"規則",你我再怎摸不平,它依舊如此,01規則也是(我沒有說什麼喔

8.依D大所言,"公平正義"是強者給你的假象,我是認為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但是惡與善是戶相拉扯的

我法律也只是略懂皮毛,大大若有要求證,可以詢問專業人士(我也可以提供,有一些相關人士都可以諮詢

只是憑觀感去判斷,你也落入了你自己所批判的,請明察

***************************補充說明

先前的事件,我是證人身分出庭,由於審理時間長(原告抗告上訴,法官都不同(民事法庭

我是關鍵證人,因為沒有其他直接證據

我每次說明事件發生的情況(還原,對方律師就會提出抗議,理由是 我是被告的小孩,有誤導之嫌疑,

法官一 法官先問我年齡幾歲?(18,有讀書嗎?哪一間?(屏東高中,原告是你的誰?(父親

法官跟原告律師說 證人的年紀與學歷已達獨立成人之客觀條件,已有有效判斷事實之能力,

況且原告也是證人的父親,依本事件來說,證人沒有必要作偽證(沒有利益

法官二 抗議駁回(不知是否上一位法官的說明有紀律在卷宗

法官三(抗告 律師無法提出證據,證明證人被誤導

法官四 跟法官一的情形類似

此次說明 重點在於法官依照我的年齡和學歷還有案件本身,判定我的證詞為有效證據,應該是自由心證原則,

但是我也有遇過很#$%#@%$的法官,還需要補充?怕傷眼了
一生尋找什麼
dougmichelle2001 wrote:
你說的沒錯多數的人根...(恕刪)


還有多數人是行動派,沒想那摸多

多數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幹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不管真的是多數還是少數,最好說某些人會比較好,小小建議

FBI的行為學大師說過,就算人類的"高手"也頂多判讀人類行為的一半精確度

---you got it

但也只需要一半就能讓我們達到很多目的,
難道這不值得我們努力研究嗎?

---當然,但是另一半我們是不了解,所以要保持客觀,過於自信判斷,往往會翻船

像是人家說的會游泳的反而溺水,太過自信自己的游泳技巧

每次有颱風接近時,聽到身邊朋友,或是01版看到,類似不達放假標準的颱風不要來,趕快來放颱風假之類的

我其實都會想說,放颱風假有啥好處,撇開需要颱風的雨量不談,造成災害,難道是好的嗎?

撇開道德感不說,工作上的自我要求,多放一天颱風假有啥好的,進度都延後了,還不是要加班補回來,

因為我深感能力不足,希望自己可以自我提升,如果可以興趣就是工作,那我應該會是工作狂。

可是這些都只是自我的要求,並不代表每個都要如此阿,有人也是只想安安穩穩的過生活,那也無可厚非阿。

題外話,之前參與面試,聽到面試者多是詢問放假的問題,心裡真是

一生尋找什麼
抽離複雜回歸原始 wrote:
2.要求嚴格證明?請指出哪裡不嚴格,案外因素不談(賄賂、關係...等,
...(恕刪)


唉~看你提出這種問題
我有預感會陷入泥巴之中

嚴格證明法則,你沒讀過法律要討論也可以
但好歹去知識一下、股歌一下
刑訴155條第2項去看一下法條、翻下書瞭解一下實例

我在講普識價值的A(至少是法界普識價值、COMMON SENSE)
你把A當成B在講(你無知的自以為而創造出來的B)
猶如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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