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k.995 wrote:發這篇一定會被鞭的,...(恕刪) 真的是有點老套中又帶點莫名的故事希望樓主後續的一切處理能漸漸明朗今天如果是我遇到了起碼要出一口鳥氣,不然憋著傷身體 還有那位承辦員警的 防礙自由 所謂何來 ?覺得有點加的莫名其妙,不知道有人可以解釋為什麼可以用這個法條嗎 ?JimyKing wrote:這故事告訴我們, 別...(恕刪) 有笑點...我剛不爭氣的笑了 ==================================最後 ... 媽!哇低家
發這篇文的目地是............................?? 想討公道?? 還是純粹舒發情緒? 想討公道的話............... 感情部份:確定她跟前夫已斬斷男女關係嗎?!搞不好收到金援後;兩個人還在同張床上火熱纏綿! 金錢部份:無白紙黑字憑據!送您十個字「枕頭墊高點!明天會更好!」 ..........................................................................................很典型的「花錢買教訓!」案例
我看完你三篇內容,也非常信任你的個人操守,有時候傻就是因為願意信任他人。這個女人看起來,我找不到哪一點可以證明她沒問題,也更說明了你的痴,以你目前的狀況加上現在的景氣問題,我建議你找工作的時候把這些都概略說給面試者知道,如果我是面試者,我會給你加分的,景氣不好還是有人要找人,條件會嚴一些,剛好你的情操這時候有幫助。這女人住的家鄉很樸實,怎會有這種行為?火鍋也是開在那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