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離婚后,他們開始為分錢分房子的事爭執。房子是他們在我還沒出生時候開始供,供了10幾年左右終于供完,寫他們的名字。離婚后,父親堅持不賣,母親堅持賣,就為了這件事,拉鋸很多年,到現在離了7 8年,房子還是沒法賣出去。
因爲我爸沒有給贍養費(他有錢,可是把錢拿去大陸把妹用,把的有些年紀還比我小), 曾經我叫我媽不如告他,讓他賣房子,把整件事來過了斷,不要再跟父親斗纏下去,切得乾乾淨淨的。可是我媽又說大家曾經也是一場夫妻,要真的打官司就會很傷感情。
到現在,我爸的皮夾裏還是放着我媽當初他們交往時候拍的一張照片。雖然現在他們各自有對象,但我眼中還是覺得他們再恨對方也好,可是心裏多多少少還是有一點感情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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