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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逼我走這步,請大家幫忙[法律人士也請進](女友20篇更新)

您看您要不要把這篇文章,或把我之前留給您的話轉給您女友看!
說不定可讓您女友釋懷一些些!
我的用意是讓您女友多看看其它人對您前女友的看法或觀點!
不要不自覺的把自己鎖在一個小框框裏!
因為有些事情還真的是要遇過或聽過其它人的經歷跟處理的方法,
再比對現況才會恍然大悟!
在看過您後面的留言後,您前女友的手法說真的,很常見!
這類事件太常聽到了!這方面的手法除了對感情以外!
還有工作上也常聽到類似手法!而且.....是女生對女生的 =.= 您應該聽過類似的才對!就小團體!
(我沒偏見!只是我常聽到跟看到的是以女生居多!男生的就比較少聽了!難怪以前公司的前輩特別交待要小心!)
目的就多嘍,比如逼走對方,或讓對方在公司不好過!或讓其它異性的目光轉到自己身上,或其它的等等~
(這方面我先說,說人好的女性比說人不好的女性還讓異性動心!人前人後不一樣的最讓人反感了!)
通常遇到這類的~就要故意過的更好給她看!讓她氣!而對您也沒壞處!
我推測~以下真的是我推測的!
女方會認為是您劈腿!因為她只是利用愛慕者,利用"好人"而已!
覺的您大驚小怪的,竟然還離開她跟其它女人在一起!覺的是您早就移心別戀了!
所以故意找機會說分手!
這是以大頭症的女生還有聽過看過的故事來推測的!算老梗~
推測錯是正常,推測對就~呵~~
好啦!好好安慰您女友!讓她來看這篇!
只要沒有人來亂的話,這篇您可以讓您女友看看!
某種程度來說,算讓她心安,確定您還是愛著她的!而沒被前女友拐走或藕斷絲連等等!
要幸福呢!好好對現任的女友哦!前女友的惡只會襯托現任女友的好而已!
越好的女人就越會被同性的女人中傷!見不得人好的事情是屢見不鮮呢!
這可在工作或學校裏看到,有些很好的女人,常會被惡意中傷!罵的可難聽嘍!
我不知您現任女友外貌是否輸前女友!
但這方面就可讓您女友知道一件事!女人外貌再好~內心不好或沒口德的話!
再好的外貌也不會讓人覺的這女人多好!多多哄她(現任女友)吧!
要恩愛嘿!
老廢話再從我上面留的言copy過來貼一次!
祝板大好運!我祝福您跟您女友過的恩恩愛愛,恩愛到讓人眼紅!幸幸福福,幸福到旁人受不了!
想要知道別人有沒有眼紅跟受不了您們的恩愛還有幸福!就自己看您前女友的網站啦!
罵的越兇就是醋吃很大!越見不得人好就罵的越狠!
不信的話您就自己去試看看! 要恩愛哦! ^.^

正派的s 正派的添
他在他的網誌上發表??
不要去看不就沒事了= =
"人賤定會有天收"

告他又不一定賠的多
拿那些時間好好過自己的生活也不錯阿

還記得我們高中老師說
沒辦法殺掉一個人~~就不要跟對方撕破臉

很受用
這種事情我也有遇過,當時是因為男友之前追過的女生也在她的網誌寫一些關於她跟我男朋友的事~
看到後也是很生氣很難過(內容是什麼就不說了)反正也都過去了
其實就像各位大大說的,不理她,不然要告她也是很麻煩
不要去看,不要自己找罪受,過一陣子等她教別的男朋友罵的對象可能就換人了



樓主我教你,
一個非常省事而簡單的方式,

把那些文章都節錄下來印出,
然後去法院買信封信紙,
然後自己製作存證信函,
寫明"對公然侮辱和毀謗罪等保留法律追訴權,請即刻道歉或與我和解"

用雙掛號的方式寄發給對方,
台灣人的心理通常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真正法院的信封寄來若不懂法律的人都會"皮皮挫"
就用這個人心的弱點去逼他停止行為,跟你道歉,或者精神賠償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何不反其道而行

自己也開個網誌

內容當然不要指名道姓

甚至是第三人稱的模擬觀點
內容就寫:

遇到一個朋友還真慘......
身邊友人每天都在劈 日日劈 月月劈 三不五時都在劈

真是個可當國手之材........................
科技始終沒人性~~~錢飛嚕
網誌是公開的空間,人人都可以連結到網誌,所以構成公然侮辱的要件。

直接去警察局報案,寫單坐筆錄,偵九應該會去調資料。

網路上的電磁紀錄都是存在的,請別擔心蒐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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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是他到你網誌罵你………

我看錯了-_-... 他是在他的網誌辱罵,但並沒有指名道姓是你,即使你的親戚朋友知道。

但一般社會大眾,並不會因為其敘述特徵,知道是你,所以不構成公然侮辱了。



不過樓主不去看就好了阿,是再在意啥...。
絕對不要跟她對罵!!
我已經錯過法律機會了...
跟她互槓起來
樓主還是選擇眼不見為淨吧

這種類似的鳥事我也遇過
前前後後將近一年
更瞎的居然是我前女友的兩位朋友寫網誌狗吠一堆
起先匿名到我女朋友的留言板譙我女朋友一頓
後來我女朋友的留言版關閉
所有能留言的都改成使用者登入後才能回應
原本以為這樣能讓對方收斂一點
結果他們反而print我女朋友的網誌貼到他們的網誌開始大做文章

其中一位還嗆我要就寄存證信函給他
他在律師事務所上班 他不怕
而且那是他的專業

我到現在想起到他們罵的字眼都恨不得我也有一本死亡筆記本


與前女友溝通過
請他們二位住手
但是我前女友說那不關他的事
也不是他去指使的
既然溝通沒有共識
最後我還是選擇眼不見為淨
我心安理得 他們如何寫是他們的事
我選擇我跟我女朋友過更美好的生活
順道一提,還是別交同公司的,有害無益
前女友我就當做空氣、隱形人
避免他兩位友人又做文章

而嗆我寄存證信函的那位
也許是我詛咒 或許是現世報
是我偶爾手賤又跑去他網誌偷看有沒有偷罵我而得知
他生活似乎過得不是很順遂

所以
樓主請寬心吧
也當作是你跟你女朋友的考驗
只需要有堅韌的心理建設 兩人堅強的信念
這關過了以後會更美好
請加油!!

這個仇 難道不應該報!?
漂遊王者 wrote:
絕對不要跟她對罵!!...(恕刪)


我不會在意,只是想為女友做些事嚇阻他們

謝謝大大回答


胖子安迪 wrote:
樓主還是選擇眼不見為...(恕刪)


有大大的經驗

我想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感謝!


skytian wrote:
您看您要不要把這篇文...(恕刪)


已經讓女友看一遍了

真的特別感謝大大

回了這麼多字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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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看了大家熱心的回覆

瞭解了怎樣才是可以讓自己更開心


其實看看大家的回應

也覺得其實提告根本無法改變什麼



而是要調整自己的心態

不去看

不去理會


而我要跟我男友過得更好

讓她知道我比她更好




真的很謝謝大家的回應





我真的體會了大家所說的話





我會讓自己更開心



讓自己更幸福





謝謝喔~~


我會加油~不要因為她說的話

而傷心難過掉眼淚


不值得的!!




也希望大家都可以幸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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