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龍~~ wrote:
就這樣~~你是愛她"...(恕刪)
我不這樣認為,
世界上工作千百種 何必讓自己去犯罪?
大家都可以去幹犯罪 又有誰要好好上班?
人類的慾望就是貪婪,
家境不好也不至於只能下海,除非因為它的貪婪...
對於貪婪的人,
樓主可能本來沒發現對方的本性,
但是現在竟然發現了,對於這種愚蠢的女人,是可以分了~
跟這種人交往越久,
只會讓自己無法自拔,
這是相對的,
聰明人的身邊是聰明人,
蠢人的身邊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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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車阿仁 wrote:
我沒說不要他~~我在困擾而以@@
他還說有可能做外場~~我該怎辦(恕刪)
本人有在八大過~~
起初很多女性都這麼說~~~久就不是了
她頂多辦到不跟別人S
而其他上下其手.......是避免不了的
dougmichelle2001 wrote:
世界上工作千百種 何必讓自己去犯罪?
大家都可以去幹犯罪 又有誰要好好上班?(恕刪)
犯罪?....哪犯罪
她用她青春再賺....她有去搶嗎...
總比有些自侍清高男人....在家喝酒討錢不知好幾千倍
酒店行業千年不敗....不也是社會有需求
有此需求男性~~需求完還罵女人破X
最看不起這種
此女一定考量很久
她就是缺金~~又沒超強專業力....有辦法一個月7萬以上嗎
人家也是努力賺錢
禍龍~~ wrote:
本人有在八大過~~起...(恕刪)
單論法律上來說 (當然 我們知道八大恐怕都是有其他關係 所以...)
無論是給錢就能"摸摸茶"或"上下其手"或"脫衣"...等等
是酒店本身違法...
酒店本身若違法的話店內員工法律上可能算是"幫助"行為
又或者是"做S"or "出場服務"...
如果店內S的話酒店本身違法,店外S的話個人違法...
此外,
酒店登記常常不合規定,(內容 跟 外觀登記)
在行政法上也是違法......
單純法律上的確是....

無庸置疑
當然,
供需法則,加上八大行業的"關係",
通常都是某些事件後才可能被抄,運氣好的話當然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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