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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懷孕了,男方肯結婚,但是女方要求必須有房子....更新,詳細進來看

肥皂樂園 wrote:
講白一點誰大肚子誰吃...(恕刪)


的確如此,不過不知道那女孩子是怎么想的,都大了肚子,還要求這要求那的,一副要吃定我老弟的看法,我看在眼里,知道我老弟斗不過那個女孩,我老弟過年的時候還信心滿滿地說要和她結婚,現在被她逼的流眼淚,只可惜人家肚子里的孩子的確是自己的,這個逃不掉。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明顯的是女方搞不清楚...(恕刪)


推一個...以結婚八年的經驗告訴您,勸您弟弟好好想,這種女人娶過來只是個地雷,也沒法共苦
23歲年輕人就要買房還付現,擺明了嘛.....那名字是不是要登記女方的?

雖然說搞出人命是不對啦,但是雙方都是成年人了,法律上沒啥好吃虧的,可憐的是小孩...唉....
打官司爭小孩以您說的家境並不一定輸,只是這個女的心態很奇怪,有孩子並不是一種手段....
如果你弟肯的話,要他去探一下那個女的,開的條件做不到,但是願意結婚負責這個家,不要拉倒,小孩歸你弟
結果應該是很明顯的歹戲....唉....有誠心當兄弟的話,不要讓這個女的毀了你弟的一生,甚至你們家的和氣....我是認真的.....

現在甚麼景氣

在台北市買房子又不能分期的話

先準備個一千萬吧~~

這女的根本有問題~~

我看01上的大大買房子應該沒人會現金買吧

如果有現金~我還是會用分期的~

其他的買中華電放著來繳利習還有剩

先確定肚子裡的孩子是不是弟弟的..
00000000000110001000111000001110101010000111110000000001110001111000111011011100
只能說時候未到
再過幾個月看看誰比較急

現在的時機 要買樓不貸款一次付清!?
生育的費用 奶粉錢 種種一次掏出來
一般老百姓有幾個有這種能力

先安撫 生養後 再找房子
拉長戰線
遇到了只能說負責任是有為青年的好表現
wbsnowelf wrote:
的確如此,不過不知道...(恕刪)


是自己的又怎樣呢?

連官司都稱不上吧~雙方都成年 (除非對方不滿18 )
不滿16或18的話快點結婚吧~ 否則恐真的有官司要打.....

只有愚蠢的女人才會用這種濫招,不要為了這種人壞了你弟的人生!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女孩只要滿 16歲 就沒有法律問題

現在就這樣要求 , 父母親是無辜的

要有房子自己打拼 父母親沒有義務

更不需要 為了一個大肚子的人.......

現在這時間點 應該是要低調

讓年輕人自己 處裡吧

你應該已經想出好辦法 !!! 加油
0919660415 wrote:
女孩只要滿 16歲...(恕刪)


滿16就不會有性自主權的問題,
但是若未滿18的話通常對方父母都會氣炸,然後堅持要女兒提告對方強姦她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之前有親戚的親戚有這樣的問題

男方有意娶

不過女方的家長認為自己的女兒應該更有身價(可以繼續求學...)

所以主張先把小孩拿掉 以後再結婚

結果男方的家長落了一句話:堅持拿掉 現在不結婚我沒有意見,但是我不保證以後我兒子下次還會不會娶妳女兒歐

一句話,敲醒拿翹的女方家長

現在樓主的弟弟應該要出殺手翦了



\( ̄︶ ̄)>...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明顯的是女方搞不清楚...(恕刪)


恩,我也勸我弟弟好好想想,我弟弟家看現在只是那女孩子在一味的要求,女方的家長反而沒那么多要求,只要求對女兒好就行,所以想說服那個女孩子,安安靜靜的結婚好了,畢竟真鬧起來,外人看起來會感覺我弟弟家欺負她們家。

blooder wrote:
推一個...以結婚八...(恕刪)

我和大大的看法相同。
現在我弟弟的家長那里比較難過,因為弟弟家的確有心把那個女孩子娶進門,但是那女孩子這樣子的確讓人寒心,只能一步步后退,妥協。我實在很看不過去。
打官司掙小孩,我弟弟家一定不會輸,條件是有的,唉,真是越說越歹戲了

kc7539 wrote:
現在甚麼景氣在台北市...(恕刪)

這位的大大,我現在坐在對岸呢,我是大陸的。
不過說的也對,現在這個時間的確經濟不是很景氣。
在大陸中部買房子,基本一次付清上也要個50~60萬人民幣。
大陸也大都是按揭分期的。

id1173347 wrote:
先確定肚子裡的孩子是...(恕刪)

的確是我弟弟的。

白蘭地的嘆息 wrote:
只能說時候未到再過幾...(恕刪)

本來計劃著婚禮在1個半月內,趁著女孩子肚子還沒大就辦理好,也想讓女孩子安心。
誰想到會是這樣。
現在生個孩子費用的確很高,她真把弟弟家當銀行了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是自己的又怎樣呢?連...(恕刪)

沒錯,這個女人很愚蠢,我有點看不過去了,可是我只能給我弟弟講我的看法,最后決定的還是他和他的家人。

0919660415 wrote:
女孩只要滿 16歲...(恕刪)

滿了16歲...其實一樣頭疼。

leontief wrote:
之前有親戚的親戚有這...(恕刪)

好!厲害
我弟弟缺乏這樣的魄力!


暫時感謝大大們的回帖,時間不早了,我也要去休息了,明天再來看看大家的好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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