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我知道拿回的機率渺茫
我能做的,只是拼她不敢(或者不想)跟我跑法院罷了
認識十年的前女友會這樣消費我最後的價值
只能怪我對美女戒心太低,陰溝裡翻船

題外話,另外請教懂法律的朋友
如果我有證據可以百分之百告贏
那最後的結果,是不是整個過程下來
我必須花很多時間(跑法院申請調解)+花一些錢(假設我請人處理債務或諮詢律師,而且申請調解也要花錢)
然後我還得非常小心催討時對方的感受(免得對方告我不當討債)
辛辛苦苦打贏官司,拿回不是全部的錢(因為要東扣西扣)
而對方呢?付出的代價就只是把原本該還的還給我,不需要付出其他代價嗎?
如果是這樣,難怪這個世界會有非法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