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問題,兩個人真的有打算好好養小孩? 如果沒有打從心底有這個打算,雖然說有點作孽,但是 沒真心的話 不要生下來 對兩個人都好,對兩邊長輩也好,甚至對整個社會都好..................我身邊已經兩對先有後婚,一對在 8個月左右離婚、一對在小孩小學時期就吵吵鬧鬧,小學沒畢業時後離婚。第一對不太有聯絡不知道後續;第二對男生跟我比較有聯絡,小孩子國中很叛逆,常常翹課,甚至會考也沒去......對於小孩子,從來就不是 生下來 就完事了.....台灣胖胖糖 wrote:女方說想生下來
台灣胖胖糖 wrote:朋友在夜店認識一個妞當晚就上床於是便交往了後來過2個月左右之後她女友說月經沒來可能懷孕了結果去驗就有了 >>>這二個月 , 應該也做了不少次男生做保險 , 47歲能月收入15萬元應該已經閱人無數是不是自己的 , 心裡有數大家都是成年了我是覺得男生可以坦白說出自己的疑慮然後雙方可以訂一個婚前協議針對女生所懷孕的小孩在安全的範圍內要做親子鑑定如果證實是男生的小孩 , 皆大歡喜甚至男生可以給予女生一定的金額保管作為女生懷孕生產及未來小孩養育費用如果不是 , 雙方合意終止婚姻關係女方必須賠償男方給付的上開費用支出女方如果有鬼應該會有所疑慮 , 而不敢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