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連當朋友聯絡都不想,那就不要找來婚宴現場大家都難看了。一開始介紹,又不是馬上就結婚~經過一段時間後,都沒有再聯絡了,還要去特別找來也挺麻煩的。那如果結婚是在外地還要千里迢迢跑來找去外地吃喜酒行媒人感謝之理嗎~就算是媒人也有可能後來交惡的,建議還是不要自尋煩惱了。就適當的遺忘吧~如果之後真的被發現,再包個紅包打發就好了,反正早就沒聯絡~不過後來才發現是女友要求要做的,那就要無條件執行,雖然彼此交惡,但是婚禮嘛!千萬不要讓新娘子不開心~就送個喜餅包個紅包,這樣禮數上也完整了,免得女友覺得失禮不高興,新婚生活開始就有吵架的理由可不太好^^女友那邊也有了交代,但是千萬不要請來喜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