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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否支持福原愛爭取扶養權?

公關文是吧!
外遇女福原愛劈腿鬧離婚當下,還把自己坐輪椅的母親丟棄在台灣,自己忙著跟新歡快活,這種不負責任的女人帶小孩就是對孩子好,樓上公關團們的邏輯很難懂。
再者,小孩學中文未來的出路也比學日文寬,而日本人的英語口音讓人不敢領教。
媒體真的是不要一直吵冷飯了,沒結果還一直報導,無聊
有點難以接受,但不得不承認你講的是實話
交給專業人士(法官)處理
法院不是本來就有讓兩邊都可以見小孩嗎?
怎麼搞那麼複雜
講實在我對你們這些搞商業網路風向的沒什麼意見,人嘛!混口飯吃。
現在,幫一個外遇劈腿不顧母親的渣女洗白就挺爛的,這次幫渣女洗白下次不就換貪污犯殺人犯洗白?
老實說如果夫妻離婚的原因不是因為打小孩這種事情,那離婚後要打官司判扶養權那些很正常吧?
原來不是只有我這樣想,找到同道中人了!
在總票數約為6736票的情況下,92%網友支持江宏傑、8%支持福原愛。
這篇文章很理性,但可惜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這麼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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