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婚前性關係容易使男女兩人在結婚前分手。有些女孩為了怕失去心愛的男孩才勉強獻出自己的肉體,結果常常適得其反。
其實不論男女都一樣,如果未想清楚彼此就發生性關係,最後都可能演變成女生情勒索男生的資本,或是男生使女生的身心受到傷害。我認為性是婚姻的一部份,但不代表性只能屬於婚姻;比起強調婚前性行為是不理智的,不如教導男女性行為後所應當承受的結果。最後我想強調「有些女孩為了怕失去......」和「婚前性關係容易使.....」這兩句我認為不是因果句,女生在知道男生不愛的前提下依然獻出肉體......這不是要男生強收禮物嗎? 怎麼會演變成如此的婚前性行為導致分手。真敢用性行為追回就請承擔會失敗的風險好嗎? 不要牽拖婚前性行為是一段關係破滅的原因。
(2)、許多男人不願娶一個跟別人發生過性關係的女孩。儘管不少男人平時作風開放,但是到了結婚的時候,他們卻不肯要一個「舊貨」。
這條我不予置評,台灣的社會風氣偏保守,我認為這段話在台灣確實會成真;但在國外我就不確定了。
(3)、有婚前性行為的女孩,婚後的性生活常常比較不滿意。婚前沒有性經驗的女性,婚後生活相對比較美滿。理由之一,是有婚前性行為的妻子常會比較過去,因美化往事而生煩惱。總之,婚前性關係次數越多,婚後的生活越不快樂。
你這不就是鴕鳥心態嗎? 一開始選好下手難道也是錯? 偏要等到婚後性生活不美滿在外遇是會比較好逆?女生忍著不吭聲,發生性行為的意願度下降,連帶影響夫妻關係......這一般人想的到吧?
(4)、發生婚前性關係的女孩,離婚率較高。婚姻生活不快樂,是離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上述,這句話真的是鬼扯蛋。離婚率偏高有那麼多原因,偏偏是女生發生婚前性行為......騙小孩的吧!
(5)、在婚前發生過性行為的女孩,婚後容易對丈夫不忠實,容易發生婚姻外性關係。據統計,她們紅杏出牆的機會,是婚前沒有性經驗的妻子的兩倍。
如果你改成性需求比較大的男女生有較高外遇可能,我還願意相信.....
(6)、在婚前發生性關係,可能會使少女嫁給不合適的人。「性能夠使你盲目」——某些少女也許相信她已找到真正的愛,事實上使她和男友結合在一起的力量,是性而不是愛。
用性去綑綁一個人,這是情緒勒索好嗎 = =
再來會發生這件事情,我認為真的是對性有太高的幻想;婚前貞潔導致女生盲目地用性去綑綁男生才是最可悲的事情。
(7)、婚前性行為如果使女人意外地懷孕,假若多次人工流產,有可能使子宮穿孔破裂,引起大出血,危及生命。而因婚前性行為而感染上的性病,有可能會傳染給配偶或子女。
這句話我沒有異議,唯一一句我贊同的。
另外,婚前性關係對未來婚姻也有影響:它破壞了婚姻的神聖性,使洞房花燭夜形同虛設,新婚大喜失去應有的甜蜜。同時,一旦失去童貞,會在心靈上留下鮮明的印象,因而在與配偶拿來與從前的性夥伴作比較,難以與自己選擇的終生伴侶建立親密關係。
我一直認為婚姻的道德層面和法律層面要分開來看。如果夫妻間貌合神離哪怕維持住法律層面上的夫妻,在道德上雙方無法彼此契合,那如此的夫妻關係意義實在不大。至於這後半段的句子我還是只能說「鴕鳥心態」。
婚前性行為對社會的影響:由於婚前性行為沒有法律保證,使某些別有用心的人認為有機可乘,如有的女性以性關係詐騙對方錢財,男方人財兩空產生報復殺人念頭;或女方失去貞操後,採取報復手段傷害對方;還有女方輕易委身於人後,欲作新的選擇,遭到男方的糾纏、威脅等等。
真是謝謝這段句子。這段不就講出男女生都可能被劫財騙色嗎 = =
就算把你的「婚前」改成「婚後」一樣這些問題會發生啊......
因此,應以身作則,化導世風,杜絕婚前性行為!
我認為通篇前提我了解,但論述請打掉重練。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