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yhriu wrote:
不用刪文啦!
都分手了還刪什麼文
如果自己本身就不喜歡被管
那就應該嫁到不會被管的家庭
要不然怎樣都不舒服
叫樓主去跟男方低頭認錯
那不就讓男方更瞧不起樓主了
覺得你們很奇怪
幹嘛把樓主講得那麼難聽(恕刪)
蓮姐 妳是火上加油喔

不論如何 沒必要昭告天下 何況是小事
做人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低頭是尊重 不代表沒尊嚴
a1092377 wrote:
最近跟男友在看房,我(恕刪)
樓主若是要給男方家庭看到你的不滿和憤怒
大可不必在網路貼個落落長的破文章給鄉民看
因為那是你和對方的破事/ 鳥事/ JB事;現在可以直接列印給對方
不要嘴啥希望能傳出去~
有啦,除非討論熱度夠高;某些腦殘的記者就會拿去當新聞~
如若不是,只想看看鄉民對你破事的評判~
安靜看完文章 and 思考鄉民給出的建議/意見
不一定都對,但肯定有啟發~ 這不是你貼文的目的!!
還是純粹要發洩,那就列印出來寄給"前"男友吧!!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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