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ry1993 wrote:
目前有一間房,每月房貸$18500,出租行情$18000-$21000
前男友同居時會付$9000房租幫忙補貼,在此之前已有過好幾年的租屋經驗
現任男友剛交往不久就同居了,他以前未租房過
原希望現任男友也可以補貼房租,而平常開銷都是AA制
但現任男友希望可以一起繳「房貸」,等結婚後且他有補上前面所有費用的一半(包含頭期款和截至當時房貸總金額),就改為登記共同持有
如果我提分手,要把他已繳費用都還給他
如果他提分手,他就不會要我歸還
我提議了好幾種方案,但他認為,我都是在預設可能有一天會分開,而他會損失慘重
1.以低於行情的價格簽租賃契約
2.目前當作繳房租,並各自存錢,婚後再一起買新房共同持有
3.不需他繳房租or房貸,只要水電瓦斯費用各半,出去吃喝玩樂時他幫忙多出一些
4.他一起負擔房貸,婚後有補足一半費用,改為共同持有,離婚就給法院判
但如果是還沒結婚,我就提分手,退還3/4或4/5費用給他;如果他提分手就不用我歸還
目前前三種都被他否決了,第四種還有討論的空間
我認為使用者付費,如果分手就要全數退回,那不就是白住嗎,為什麼只有他不能吃虧
他覺得他想穩定了,不可能會跟我分手,只有我可能會提分手,所以他要有保障
如果連第四種都不能接受的話,只能考慮不同居了吧,真的結婚了再一起買新房吧
是我的價值觀或金錢觀有問題嗎🥲
還是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可以讓彼此都能接受呢
樓主覺得男友什麼都賺!?你確定嘛?你只要搞到他提分手,他一毛都不能拿回耶!
換句話說如果他撐不到結婚改成共同持有,他付出的一切都是賠本耶。
換算下來,他的投報率其實很不穩定也非常低。難道樓主對自己沒有信心,對這段感情跟相處沒有信心,擔心自己會提分手,所以無法同意『男友』的提案!?這非常詭異啊~
其實關於樓主同居這件事,我認為如果你什麼事情都要用金錢來衡量,那我比較建議,你們兩個分開住吧,他一樣在別的地方租房子或者乾脆回家住,至於出去玩要如何aa那是你們兩個的選擇~
至於他說要穩定不會分手!這種說法我是覺得....他有點過度自信了。
當然請神容易送神難,他都住進去了,樓主要他搬走,容易嘛!?
你們光是使用者付費的部份就有諸多爭議,坦白說,我覺得這段感情可以有多長久都是作夢!
請問樓主,認識男友多久走入交往的呢?
交往沒多久就同居!?難道男友以前都住家裡?那請問樓主你們同居後,家務事怎麼分配呢?
其實不是很建議,交往就同居,坦白說,光是金錢的部份就很難取得共識,那表示其實你們之間認識的時間沒有很久,大概就是看對眼,然後感覺聊得來互動不錯就交往了吧!?彼此的金錢觀、價值觀在朋友階段磨合過了嘛?
如果都沒有那就是要在情感中磨合,那絕對會是各種拉扯跟妥協甚至還有可能會有委屈跟不爽!這些細微的裂痕都容易在當彼此感情降溫之後從細痕變成裂痕!
建議...如果男友原來住家裡,那他就回去住家裡就好了,既然還沒有論及婚嫁,那就各住各的,這有困難嘛?還是樓主的男友跟家裡相處不來?那樓主覺得這樣的男生,將來跟樓主成為家人之後,你們的相處會有多好!?跟家人相處的習慣之後也會帶到婚姻啊。如果男友跟家裡相處不錯,那他回原生家庭居住有困難嘛?
樓主真的不聰明,真要這要算,乾脆就變成各自居住就好了。然而妳卻沒有這個選項,那表示其實你也被前任寵壞了。你覺得現任就是應該要像前任一樣至少能補貼你一些錢!?那是你的房子,他為什麼要補貼妳呢?那他補貼之後要求將來連頭期跟之前你繳的也都給一半,但要共同登記這也很公平啊!將來分手你退還給他,打個幾折樓主卻覺得損失很大!?
樓主宣稱自己的房子行情租屋價是多少!?
請問你的房子出租給誰過了嘛?你確定有這個行情!?能租出去跟房仲估價多少,那是兩回事。
再來是,租的出去,你還有各種維護成本要算進去。你的收入絕對不會是那淨賺的18k~21k。
不要覺得自己跟誰要多錢合情合理,坦白說,如果你們感情濃密,男生幫妳出貸款應該都不難,然而如果你們感情不好,什麼事情都要用金錢的價值來衡量,那在那種各有算計的心態下,感情能有多好都是自我欺騙而已!不要覺得自己要求的絕對合理,通常這樣的想法最終都是絕對不合理的!
很多人都喜歡說情感經營要互相,然而這個所謂的『互相』其實界定很模糊,沒有共識的互相,就是雞同鴨講的各自指責不是而已!
建議樓主,你計算得失,通通都是用金錢價值來衡量,這沒有什麼對錯,只是這樣的心態要走入婚姻,除非你的另一半完全不計較計較金錢花費得失,否則來說,遇到跟妳一樣喜歡精算計較的人,你們之間的相處品質絕對會很低。因為喜歡計較的人,通常都會覺得自己付出的比對方多,何以對方『敢』這樣要求誰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