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男友要求房產共同持有

Cherry1993 wrote:
目前有一間房,每月房貸$18500,出租行情$18000-$21000
前男友同居時會付$9000房租幫忙補貼,在此之前已有過好幾年的租屋經驗
現任男友剛交往不久就同居了,他以前未租房過

原希望現任男友也可以補貼房租,而平常開銷都是AA制
但現任男友希望可以一起繳「房貸」,等結婚後且他有補上前面所有費用的一半(包含頭期款和截至當時房貸總金額),就改為登記共同持有
如果我提分手,要把他已繳費用都還給他
如果他提分手,他就不會要我歸還


我提議了好幾種方案,但他認為,我都是在預設可能有一天會分開,而他會損失慘重
1.以低於行情的價格簽租賃契約
2.目前當作繳房租,並各自存錢,婚後再一起買新房共同持有
3.不需他繳房租or房貸,只要水電瓦斯費用各半,出去吃喝玩樂時他幫忙多出一些
4.他一起負擔房貸,婚後有補足一半費用,改為共同持有,離婚就給法院判
但如果是還沒結婚,我就提分手,退還3/4或4/5費用給他;如果他提分手就不用我歸還

目前前三種都被他否決了,第四種還有討論的空間
我認為使用者付費,如果分手就要全數退回,那不就是白住嗎,為什麼只有他不能吃虧
他覺得他想穩定了,不可能會跟我分手,只有我可能會提分手,所以他要有保障

如果連第四種都不能接受的話,只能考慮不同居了吧,真的結婚了再一起買新房吧
是我的價值觀或金錢觀有問題嗎🥲
還是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可以讓彼此都能接受呢


樓主覺得男友什麼都賺!?你確定嘛?你只要搞到他提分手,他一毛都不能拿回耶!
換句話說如果他撐不到結婚改成共同持有,他付出的一切都是賠本耶。
換算下來,他的投報率其實很不穩定也非常低。難道樓主對自己沒有信心,對這段感情跟相處沒有信心,擔心自己會提分手,所以無法同意『男友』的提案!?這非常詭異啊~

其實關於樓主同居這件事,我認為如果你什麼事情都要用金錢來衡量,那我比較建議,你們兩個分開住吧,他一樣在別的地方租房子或者乾脆回家住,至於出去玩要如何aa那是你們兩個的選擇~
至於他說要穩定不會分手!這種說法我是覺得....他有點過度自信了。
當然請神容易送神難,他都住進去了,樓主要他搬走,容易嘛!?
你們光是使用者付費的部份就有諸多爭議,坦白說,我覺得這段感情可以有多長久都是作夢!

請問樓主,認識男友多久走入交往的呢?
交往沒多久就同居!?難道男友以前都住家裡?那請問樓主你們同居後,家務事怎麼分配呢?
其實不是很建議,交往就同居,坦白說,光是金錢的部份就很難取得共識,那表示其實你們之間認識的時間沒有很久,大概就是看對眼,然後感覺聊得來互動不錯就交往了吧!?彼此的金錢觀、價值觀在朋友階段磨合過了嘛?
如果都沒有那就是要在情感中磨合,那絕對會是各種拉扯跟妥協甚至還有可能會有委屈跟不爽!這些細微的裂痕都容易在當彼此感情降溫之後從細痕變成裂痕!

建議...如果男友原來住家裡,那他就回去住家裡就好了,既然還沒有論及婚嫁,那就各住各的,這有困難嘛?還是樓主的男友跟家裡相處不來?那樓主覺得這樣的男生,將來跟樓主成為家人之後,你們的相處會有多好!?跟家人相處的習慣之後也會帶到婚姻啊。如果男友跟家裡相處不錯,那他回原生家庭居住有困難嘛?

樓主真的不聰明,真要這要算,乾脆就變成各自居住就好了。然而妳卻沒有這個選項,那表示其實你也被前任寵壞了。你覺得現任就是應該要像前任一樣至少能補貼你一些錢!?那是你的房子,他為什麼要補貼妳呢?那他補貼之後要求將來連頭期跟之前你繳的也都給一半,但要共同登記這也很公平啊!將來分手你退還給他,打個幾折樓主卻覺得損失很大!?

樓主宣稱自己的房子行情租屋價是多少!?
請問你的房子出租給誰過了嘛?你確定有這個行情!?能租出去跟房仲估價多少,那是兩回事。
再來是,租的出去,你還有各種維護成本要算進去。你的收入絕對不會是那淨賺的18k~21k。
不要覺得自己跟誰要多錢合情合理,坦白說,如果你們感情濃密,男生幫妳出貸款應該都不難,然而如果你們感情不好,什麼事情都要用金錢的價值來衡量,那在那種各有算計的心態下,感情能有多好都是自我欺騙而已!不要覺得自己要求的絕對合理,通常這樣的想法最終都是絕對不合理的!

很多人都喜歡說情感經營要互相,然而這個所謂的『互相』其實界定很模糊,沒有共識的互相,就是雞同鴨講的各自指責不是而已!

建議樓主,你計算得失,通通都是用金錢價值來衡量,這沒有什麼對錯,只是這樣的心態要走入婚姻,除非你的另一半完全不計較計較金錢花費得失,否則來說,遇到跟妳一樣喜歡精算計較的人,你們之間的相處品質絕對會很低。因為喜歡計較的人,通常都會覺得自己付出的比對方多,何以對方『敢』這樣要求誰怎麼樣?
--------------- 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Cherry1993 wrote:

原希望現任男友也可以補貼房租,而平常開銷都是AA制



妳會很醜嗎?


找不到稍微有點錢 又純陽之身 又真心真愛的好對象嗎?
Cherry1993 wrote:

目前前三種都被他否決了,第四種還有討論的空間


1.他住他自己的。

交往之前他怎樣,現在就怎樣


2.妳過自己的。

至於要去玩 aa 還是怎樣 這些你們自己談定就好。



這事就解決了 不用設計那麼多方案來選擇!
Cherry1993 wrote:

還是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可以讓彼此都能接受呢



再過一陣子 我跟 另一位大帥哥 吳柏偉 都會瘦到60幾kg


到時我再準備新照片,還有五千萬 或一億五千萬的 存款+一堆有的沒的類現金

來應徵!...



但我對妳來說可能太老了 我四十歲以上純陽之身


[吳柏偉也很棒啦 人善良 又帥哥! 目前存款 又遠勝 成天到晚 在那邊殷敬來 殷敬去的一票很棒棒群雄。 這才是務實的男人! ]


目前應該也是 應該 真有憂鬱狀態... 兩年多都沒睡好。 每天都在煩一件很心煩的事


煩出病來了。



這些是我的缺點!先講!





換一個 妳認為更妥 更優的對象 不是全解決了嗎






tearain wrote:
生活費aa 。9000元,就是只是同居共同分擔房租而已。
跟房貸、所有權什麼的完全扯不到關系。


連這部份也不要有牽扯。

免得 真像上面網友講的 未來會有一些奇奇怪怪事延伸。


男的就住他原本住的地方,這方面開銷自行處理。



女方自己住自己的! 兩者完全分開
我覺得滿奇怪的
男生不跟你同居,他也是要外面租房付房租阿
憑什麼他去你那邊住,付個租金就要有這麼多問題呢

提供給妳其他的想法參考
1. 現有房屋出租他人,補貼房貸
你們兩個一起去外面租房子同居,房租水電玩樂相關開銷各半
2. 男方如果從心理上/經濟上,沒辦法對你多付出一些
未來你如果當媽媽生小孩,也很難想像會對你多付出一些
試問,你有辦法接受婚後還要跟你算得清清楚楚嗎
一段和睦的兩性關係中,最好雙方都願意為對方付出,接納跟包容
充滿算計的關係未來只會被麵包壓垮,建議另尋對象

婚前財產,從法律上在婚姻關係結束後是不需要做分配的
除非你們有做具法力效益的婚前協議
假設要做婚前協議,那你所付出的房產費用(頭期款+之前的房貸),
也應該要男方給付一定的比例(50%?)

婚前財產最好不要跟男友扯上關係
mattmatt120 wrote:
憑什麼他去你那邊住,付個租金就要有這麼多問題呢


因為被吃定啦

因為太乖啦。

手腕好 還是有點姿色的,根本沒這些問題。 甚至男的 五十萬 一百萬一次給 女方 要女方更快樂過生活的 大有人在!


=


講真話啦 如果是真的稍微有些愛的女人...還讓我跟她同居 我根本每個月拿好幾萬給她繳了。


如果是真心真愛的 哇靠 當然一次幫她付清這一間。或許會再多補幾百萬給她當生活費。


前提是真心真愛 要一起一生了。不要雙方 都還有什麼坐一望二的想法!


我雖然常說我晚會那些小兄弟很火山孝子!

但其實我跟他們也是一樣
謝謝各位的建議與分析
補充一下,男友原本是住家裡,而我們是遠距離,他才因此來我所在的城市同居
所以他才會擔心付出房租/房貸後,如果我提分手,他會失去太多
但說實在目前真的還在磨合階段😅如果相處起來,發現個性或價值觀不合且無法改變或接受,那還是沒辦法走入婚姻的
布魯斯.Kuo

妳男友住你的房本來就要分攤房租 , 況且才剛再一起就連這個都算 , 真的是很小氣的人 , 最好是叫他自己去外面租房子或直接分手

2021-10-20 8:51
直接分手換男友才是正解...

辛苦買的房子沒必要為了"男朋友"的感受就分一半產權過去...
找個不會肖想你財產的男人吧
沒有自知之明、又不聽勸的,就算日夜焚香誦經,業障還是會如影隨形跟在身邊...
都還沒結婚,憑甚麼要求房產共同持有
還只是男友而已,不用理他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