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單來說 就是兩個人未來感到沒有結局 尤其是你更不安 而且你家人明顯不喜歡她~
沒感覺就是沒感覺了 雖然這個理由很爛 但是也很實際 樓主不用有罪惡感
畢竟誰都不想跟沒感覺的人再一起一輩子吧(有目的除外)
我覺得就算女方怎麼改變 除了找回當初心動的感覺 不然通常沒藥醫了...而且真的不要耽誤人家的青春
我很多女性朋友都是因為這樣過了適婚年齡還在等男方~!!真的很可惡!
目前只有兩條路-
1.現在分手
2.交新備胎後分手(畢竟你現在沒備胎 所以棄之可惜)
你想結婚 可是你不想跟她結婚...這就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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