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姆特 wrote:至於跟騷行為的界定,則有8大類型,內容包括:1.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的行蹤。2.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士的住所或經常出入之場所。3.對被害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等。4.以無聲電話、空白信等干擾特定人士。5.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6.寄送物品或影像。7.出示特定資訊。8.冒用名義訂購物品或服務。 常有人打電話過來不出聲音有電話號碼我就列為黑名單沒電話號碼我就沒輒這個法案通過了實在太好了希望能夠趕快施行至少有一點點保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