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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問題】弟妹有權利趕走我們一家嗎?

pala86 wrote:
頭期為一人一半,每月...(恕刪)


我覺得她這種個性,以後不要住在一起比較好吧,妳出錢的部份最好有留下證明紀錄,要打官司的話,證據很重要。這部分妳要去問律師喔,FB上有法律社團可以加入去問。有的戶政也有免費律師諮詢。
去買個錄音筆吧!有需要時可以錄起來。
pala86 wrote:
想問這樣她有沒有權力趕走,另弟妹說要找警察來趕,這種事情警察會處理嗎?


〉〉〉

房屋的所有權人是有權利管理

警察不會處理民事糾紛


但所有權人可以換門鎖

甚至申請停水丶停電丶停瓦斯等方式

逼走占用人


樓主還是要有占用的權源

現在先主張夫妻共同財產

屬於婚後的共同財產

然後二弟及樓主負擔的使用房屋費用

要保留

不能共同協調溝通

就只能夠交給法院判決
pala86 wrote:
目前我二弟和二弟媳吵(恕刪)
當初房子買在她的名下,但貸款每個月....


這就是為何現在每個女生嫁人,要男方買房,且登記在她的名下。

現代的女人,聰明的知道,藉著男女關係獲得經濟上的利益,甚至選對結婚對象,是女生翻轉人生,甚至晉升成富婆的好機會!
pala86 wrote:
目前我二弟和二弟媳吵(恕刪)


錢你們都有一起出
當初房子怎麼會買在你二弟媳名下........現在有的亂了
我覺得挺有趣的
為什麼房子要登記載女生名下?

女生都很恐怖的 拿到想要的 就可以殺雞儆猴了

更何況....錢都是你們兄弟在出的
MICHAELCUB81 wrote:
這就是為何現在每個女生嫁人,要男方買房,且登記在她的名下。


生女孩不再是賠錢貨了
簡直是搖錢樹

現代社會不都這樣?若不登記在女方的名下,絕對不可能嫁給男方。
Takashina Toya wrote:
現代社會不都這樣?若不登記在女方的名下,絕對不可能嫁給男方。

看樓主的故事,還覺得這樣得到的婚姻是值得的嗎?
pala86 wrote:
頭期為一人一半,每月(恕刪)


除非房子賣掉,分一分,才會真結束。

當初登記她名字,就要有不怕死的決心。

最慘,太超過,就自我傷害變兇宅而已。

看錯人,人生可以是終點,

也可以重新再來。對我來說,

是沒什麼好留戀的,呵呵
等那一天,利益不是人的主要目的,那麼我才會被別人說服....................
pala86 wrote:
但貸款每個月都是我和我三弟幫忙出1/3

我朋友每個月都幫房東還房貸
最後還是被房東趕走
給你參考一下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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