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ry106 wrote:
老公則是認為沒有事先跟他商量,而且婚後兩人共組一個家庭,應該是要以夫妻的意見及想法為主,岳父母這種只想把女兒留在身邊先斬後奏的方法,老公不是很認同,雖然老公在家人有支援的情況下,有能力可以在市區再買一間大樓,但是兩邊的開銷加起來,壓力會很大。因此想來問問版友老公這樣的想法錯了嗎?夫妻不是應該自己決定買房的地點選擇嗎,怎麼會用這種方式來決定婚後兩人的居住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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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的錢是妻子自己負擔
我是覺得先生不必管那麼多
而且太太丶小孩給岳父母照顧
不是正好放假
可喜可賀呢!
況且妻子以後大夜班
先生晚上及早上有能力照顧剛出生小孩嗎?
有岳父岳母幫忙,要心存感激
凡事往好處想
先生下班去岳父母家吃免錢飯
妻子作月子丶小孩有人照顧
這樣可以省多少錢?
接送就算累一點,看在省錢的份上
箅什麼?
先生與其抱怨
通勤時間太久
應該不求人,自己解決居住問題
開車4-50分,都可以台中開到新竹了
這很明顯為了抱怨找理由
其次不要把妻子的收入
列入家庭的財務規劃
拿錢出來
作主決定婚後的住居所
才是男子漢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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