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覺得要認識一兩年才考慮交往,交往五年八年,彼此很合,才考慮結婚。結果,我跟一個人交往的時間,我朋友已經完成百人斬XD。真是了不起的成就。開始覺得可能是我太慢熱了。其實看對眼,也不必說認識多久,都可以交往看看。覺得不合適,就分開。但結婚就要謹慎一點,有時不是那麼好聚好散。
lilice wrote:以前我覺得要認識一兩(恕刪) 我也是偏向前者~不過近期發現似乎真的太久了啦~哈哈哈大家根本沒辦法等一個人這麼久吧?甚至說 愛需要一點衝動~~但我還是屬於保守派 哈哈~需要認識一小段時間 確認彼此心意才會有後續~
感情是需要學習和練習的,這東西學校教不來,別人也教不會,一定要自己親身參與才行,觀察那麼久是要到什麼時候?把這想成是修學分的概念,都不下場一直在看,等於蹺課逃避,然後被當,等到真的找到自己理想的人,你有把握經營長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