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iot0928 wrote:我跟她説如要明年搬,請白紙黑字寫下承諾,我才能接受,妻子一開始不願簽,後又表示可簽,但也開出條件:不能跟我媽同住(目前我媽1個人住台北,已66歲)、2個孩子必需吃素、年底才搬來(也就是説我的屋子需要從9月空到12月不能租人,目前我住公司宿舍) 你們不是白紙黑字協調好了?急什麼?還是你自己心態變了?有些答案在自己心裡,要問自己.
elliot0928 wrote:我告訴妻子,我媽可以來跟我們同住,並幫忙顧小孩,這樣她便能去全職工作,我們反而能存更多。 樓主的老婆婚後幾乎都住在娘家,已經習慣這樣的生活模式了,女兒住娘家有父母幫忙,有什麼不滿也可以直接說出,所以她應該不想改變這樣的生活模式。如果你媽媽搬來,孩子的照顧問題解決了,但生活方式也會隨之改變,婆媳會產生的問題更不用說....如果沒有你媽媽幫忙,兩個小孩的保母費是要花滿多錢,除非妳老婆可以找到收入不錯的全職,不然可能支出大於收入。以上是我猜想她不想搬家的原因,至於離婚或妥協,我相信你心中雖然猶豫不決,但應該有比較傾向的答案。
elliot0928 wrote:問過律師了,律師説基於子幼從母原則,我沒什麼機會拿到監護權,還必須付養育費(就算她改嫁了,我依然要付),並把我的財產分老婆一半(她沒什麼財產)。 子幼從母是大原則但只要你能找出老婆不利於帶小孩的證據也可推翻子幼從母丫你要蒐集證據給法官參考例如強迫吃素,強迫參加宗教半夜仍參加活動而干擾小孩生活作息等等有影響小孩身心發展之虞只是差在理由強烈不強烈而已最強烈的是半夜不歸(沒善儘照顧責任),家暴,酗酒,吸毒,賭博,精神分裂....其實也可到法院訴求主張妻子履行同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