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後來想一想,每一任女友分開,
不都是難過得想死,可是有真的堅持愛著同一個人嗎?
好像也沒有,如果有交過好幾任女友的就知道了.
我師父還有超過十二年才分手的記錄呢.
結果半年後就找到老婆結婚了.
所以該放手的時候就放手,
因為時間不對或人不對,
都不會有好的結果.
或許樓主的好,你女朋友不能體會,
那就找一個能夠疼惜你的好的女孩,
也讓自己努力比以前更好,
不管以後找不找得到其它女孩,
都讓你前女友看到,你比認識她之後更好,
只是要不要讓她回巢就看你自己.
加油,現在看看自己能做什麼能讓自己更好,
而不是哭喪個臉,這樣她也不會喜歡看到,
不如收拾心情,把工作做好,把外表弄得
帥氣,身材鍛練好,
這樣比她條件更好的女孩,
都會靠過來,到那個時候,
你就會覺得這時的難過很不值得.
但是記得謝謝她當時拋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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