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ash410 wrote:所以你覺得他會大澈大...(恕刪) 如上男方什麼都沒改只想找妳就別理他了(只有口頭說也不算)這男的太自私了,待產費用還要妳出? 那妳也跟他拿生產費用,代理孕母好像行情300萬,跟他拿先
要繼續也不是不可以然而不大可能無縫接軌吧?光是認知跟感覺,樓主也需要時間調整不是嘛?男生想繼續,那就先從朋友當起吧。如果還是那麼的『寶』那樓主也有選擇是否要繼續的參考啊....當然你也可以選擇現在就全部割斷。既然他在妳的『印象分數』是這麼的低...
建議不要再跟他有任何法律上關係。現在你的擁有孩子100%的監護權,若經濟環境良好且可以獨立養育,不需要考慮生父;最好也不要讓他認領。你只需要思考現階段是否要讓生父介入你跟你的孩子之間,至於孩子成年後孩子自己決定。簡單的說,未成年前戶政系統上的資料裡,不要出現生父的名字是最好處理的。若生父認領了,日後到孩子滿十八之前,你還要跟這生父互相吵架訐譙十八年;除非特別約定監護權。不過生父認領後,你也可以跟他拿小孩扶養費。但以他媽寶的個性,拿錢出來還要他媽他妹他阿姨同意;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