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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漏接1通電話!百億大亨「家產被搬光」僅剩8萬

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常常有恐龍法官所以.(恕刪)


cyberhunter wrote:
不要懷疑,台北車站的(恕刪)

謹記在心
阿~~~~
sophiec0426 wrote:
看過判決文了,是大亨動心臟手術之後,為了趕著要坐飛機出國(趕著看小三?),不顧家人、醫師囑咐反對,所以自己簽下授權書並交付私人印章給太太的,是屬於配偶間合法轉移財產。


仍是拿得回來的,這正宮心太急了,反留下做的太絕的引申......你瞧王永慶家族,現的王文洋,原本也沒伊的份,封殺皆佈局了醬久,你瞧他怎玩的,不急不火,絕地大翻身

嘿!法律是人治產物下的騙術,本就是幌子判決,可推翻的,慢慢來
next12345 wrote:
仍是拿得回來的,這正(恕刪)


不過這種官司都要打很久,希望張董身體要撐住啊!
別人家裡的瓜就是夠大
next12345 wrote:
仍是拿得回來的,這正(恕刪)

王文洋的關鍵在於大房承認....
所以他才能得大頭。

就算退一步說,
王文洋也比王永慶在對女人方面好上太多,
王文洋才幾房,
要我是王永慶大房,
在王文洋還算孝順下,
當然認這唯一信得過的,
不然要信其他幾房小3、4、5、6?
威力江 wrote:
而是悄悄地和兒女聯手將大亨的百億財產過戶到母子3人名下。

印鑑證明怎弄的阿??
可以說一下嗎?
我也想悄悄地把菜菜的財產過到我名下。
JIN DER LAND OFFICE
1.有授權書
2.有民法534特別授權
3.證人證詞不被採信,無法證明被告101年已知原告有外遇
結果:全部敗訴。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JINDERLANDOFFICE wrote:
印鑑證明怎弄的阿??(恕刪)


簡單來說,
這個富商出院之後,不顧醫囑和家人的疑慮(大病初癒飛行會有氣壓變化導致身體不適的風險),堅持要出國去"洽公",所以主動把印鑑交給正宮了(也簽好財產讓渡及財產管理相關的授權書了....反正就是他自己把移轉這些財產所需的文件和權力都交給正官,自己開心出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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