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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放到陳年待銷

我懂,我知道樓主在感慨與感傷的點!
在彼此構築的美夢與海誓山盟,都成為過去之後,有感而發...
ddonme wrote:
我推估應該是這幾任裡最喜歡的一位..

不過樓主看來是有強烈結婚慾望. 這任分手到結婚,不過兩三年的事....


2~3年還好喔...
我自己是到今年才有那種"無論大環境怎變我都能有工作"的底氣,
(因為學過能換成錢的技能夠多了..這還是我不想動用資產的情況下。)
以現在來說,
我大概在明年過後,
就邁入的"想婚就婚"的時期,
(應該可以很大的淡化前女友給我的"台女負面觀感"。)
自己計畫中該積累的人脈和能力都足夠了。
(除了原本結婚對象的前女友....讓我火大到現在的前女友,這事是唯一的變化。)

男人只要手中有錢+有能力+風評好,
只要有想婚的意願,
是非常容易的....
就是前期的積累非常辛苦。
(女性是30歲以前日子超爽,男性是肯努力的話...40歲以後日子超爽,先享受和後享受的差別。)

其實男性的年齡越大,
越容易走出情傷,
想想10多年前的我...
被1段感情困了10年.....
(很想說該死的天蠍心態...但是自己又沒辦法說服自己當情場浪子。)
alians wrote:
多年前交往數年的女友(恕刪)


說真的 分開也是好 她知道她的問題 至少沒拉你下水
你該感謝她的
人家根本不賣....哪來待銷的問題
A博 wrote:
人家根本不賣....(恕刪)


人家寧可單身也不想嫁給他
不知道條件是有多好?
好到有資格開版消遣別人?

如果像玄彬
我看不用台中高雄
全台灣有好幾百萬女人會抛下家庭飛去韓國吧
alians wrote:
多年前交往數年的女友(恕刪)




夕鶴
Kaito Model wrote:
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難(恕刪)


真的是每個人選則不一樣啊
認同認同+1
互相尊重好聚好散,就算沒結果也是個很棒的回憶啊
長話短說:
1. NPNT.
2. 給多少? 幹幾次? 前者除以後者有小於 2500 嗎?
alians wrote:
多年前交往數年的女友(恕刪)




alians wrote:
多年前交往數年的女友(恕刪)


特地PO文說女友未嫁
您想證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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