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檸檬 wrote:
你說:我也喜歡妳,可(恕刪)
好朋友嗎?
那你為什麼當我吻你的時候,給我回應
為什麼在我沈默時,轉過來緊抱我、牽著我的手
為什麼要摟著我,說你想抱抱我
為什麼我的腦袋裡,可以滿滿都是你
(恕刪)
建議樓主,如果你要斷開,以後你們或許是朋友,或許老死不相往來。然而那些肢體之間的空間與禮貌,你自己得有主控權跟保有。
否則那位版友寫著小貓自己要跟著的比喻,非常的貼切...
其實衝刺事業跟愛情根本是兩回事,其實是可以兼顧的,只是沒那麼愛,所以先用話把自己弄的好像不是拒絕誰的壞人而已。反正你們之間是不是戀人,如果只能由他說了算,那樓主覺得自己是什麼呢!?呼之即來,揮之即去!?這比朋友還不如啊....
某種職業至少還有$拿,而樓主什麼都沒有...
---------------
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