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zzhuanglol wrote:我的另一半(女)因為...(恕刪) 個性如果很奇怪,就分手好了。個性不錯,也會持家,也沒不良嗜好。只是找不到好工作。那找兼職鐘點的工作,例如麥當勞,肯德基,全聯超市,便利商店都會有缺人手。加減賺個生活費也不錯。
單純善良應該會幫你負擔而不是整個依賴依靠你感覺像個怨親債主?把自己拖垮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了她也要面對現實最後還不是搬回去~不然再找個人依賴或者無限可能引用後對方未必會收到訊息-同時將回覆內容發給某人也要打勾
jazzhuanglol wrote:我的另一半(女)因為...(恕刪) 我不建議一個人長期不工作不接觸社會這樣長期下來不祇會失去溝通能力未來你面對她也會成為問題再加上如果需要她教育小孩你們的婚姻生活會變的更辛苦所以讓她去接觸人群才是對的
我覺得這是她本身的問題,既然知道自已外型不討喜,還要去應徵很看重外型的公司,為什麼不能實際一點,找個薪水和工作是自已能勝任的。我也是外型不討喜,但我比她實際多了。如果她再這樣下去,樓主可以跟她分了,沒有必要一直為她的人生負責,我也不覺得她夠單純善良,根本就是賴著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