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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如果愛"玩"要分手跟別人"玩"兩三個月要回頭要怎樣做呢?

恩~
樓上的說的也有道理耶
叫你朋友別想太多啦,那玩意又用不壞!
嫌髒的話給它風乾一下曬曬太陽就好了~
ardalee wrote:
我來正義魔人一下髒?...(恕刪)


他意思是說 在道德上的暇癡吧

你弄錯了 那才叫髒
就繼續交往,但是這次不要太投入,因為你可能是備胎,

如果交往後又發現任何分手前兆,二話不說,主動分手,不要一直任人宰割。

ardalee wrote:

我來正義魔人一下
...(恕刪)


如果你女友也是這樣對你~
你可以接受的話。
應該有很多男性同胞會被你的正義所感化@@
腎上腺素急速分泌~
愛玩的女生
還是 不要 在一起好了!!
因為一直cycle下去!!也不是辦法
jojoxxxx wrote:
如果你女友也是這樣對...(恕刪)



+1

本日最中肯:「如果不嫌髒的........」 頂住先
愚蠢懶惰的人將會苦於差別待遇和不公平 聰明努力的人將享有各種特權度過充實的人生
bengi wrote:
先承認你朋友就是你...(恕刪)

我都要結婚了,不是我本人,那是我同事,天天看到他在煩
每天都問我,我同事之前還灌他木馬,偷看他的MSN對話等等....
故事很長啦!我只是說個大略而已。
呵~~~
我教你啦
你現在跟我以前一樣喔
你就"假'的跟的復合玩玩她就丟啦(最多3個月喔)
玩要玩的讓她以為你還真的喜歡她
在殘殘給他一刀下去不死也半條命
頂住先 wrote:
我朋友的女友從年初就跟我朋友說不合,我朋友很煩對我朋友態度很差,硬要分手。
後來二月份真的分了...(恕刪)




大家都成人了.這種問題似乎不需要再問了.您的朋友該有行為自主權吧!
況且01文化中的"我朋友..."
都是泛指當事人自己呢
Brabus1187 wrote:
他意思是說 在道德上...(恕刪)

+1
台灣立法院即日起將正名為「國家娛樂暨國際新聞製造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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