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尿滴到鞋 wrote:
大大你好...我也很...(恕刪)
拿調節書到法院到強制執行處,那邊應該有義工OR服務人員教你填寫強制執行書。
之後~~
1‧等執行官跟你聯絡
2‧對方有查到的收入(薪水/勞健保有投保就查的到),法院會發函要求對方公司扣薪1/3還你錢,好辦
3‧對方無查到的收入,請執行官查對方財產,有不動產,查封不動產拍賣...通常對方這時候就會怕了,還錢應該很容易。
4‧無不動產,有動產,就傷腦筋了,執行官會說你知道動產位置後再通知他們來查封拍賣,所以他還是可以皮
之前我車被偷的經驗是:
送強制執行,被凹強制執行費3%
,小偷第一次有怕到,收到5000元,又按時給了2~3次5000元,後來又賴皮了
,之後一直不還,執行官沒法子只好發給我債權憑證,後來法院又查到小偷有收入,發函給我說要扣對方1/3薪水,有副文給小偷的公司,
小偷很緊張打電話拜託我,請我不要這樣,他沒辦法在公司生存,笨蛋的我竟然心軟打電話跟執行官幫他求情

之後他離職處於無收入,又開始皮了
,只好又請執行官出馬,我還被執行官騙去國稅局自費1000元查小偷的財產

但他名下只有動產,不過扯的是國稅局竟然查到他名下車牌號碼是7碼

執行官還說動產要我們掌握動產行蹤他們才有辦法查封拍賣

這經驗讓我覺得欠錢的人好幸福哦,被欠錢的我們很無奈很氣憤,氣到久久想起還是覺得很不公

目前一張債權憑證還在手上,實在看不出它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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