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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原本收入8萬,樓主是2倍也就是16萬,結果單親媽幫你工作兩人沒辦法創造大於16萬的收入,那單親媽何必呢?
而樓主也不想想,讓單親媽來幫你工作平均一人8萬,你的收入變少也很正常啊?!
加上原本樓主就知道單親媽有小孩,她的收入本來就是包含養孩子的,怎麼當初要求人家來幫你工作的時候沒想到這一點?

結論,都是成年人了,好好跟女方討論收入與支出問題,也可討論樓主對未來的想法(如結婚/小孩教養/價值觀等),有共識的話自然會好好走下去,沒有共識就談分手吧!

桔子紅 wrote:
單親媽原本收入8萬,...(恕刪)


人家獨立工作可以月入八萬,
你的工作原本有十六萬,
請人家店收掉去幫你工作,
二個一起應該至少月入24萬以上,
當初若沒有這樣的水準就不該大主大意的決定要養人家,
另起新店重新開始沒那麼容易,
樓主至少要再幫忙一陣子,
等新店上軌道後再分手吧!

三芒星星 wrote:

因爲我每個月要在那個孩子身上花4萬左右
幼稚園學費、月費、媬母費、還有雜七雜八的錢
就是指帶小孩去吃喝玩樂所衍生出來的錢
在加上我女朋友的車貸、她的零用錢
我一個月要在這對母女身上花6萬左右

我不是來這邊討拍
我付的起、但是這幾個月下來
我每個月都要花12-16萬
我幾乎沒法留錢下來..(恕刪)


減少開支方式很多

車貸問題
賣車就好
看起來是養兩台車成本當然高

小孩改自己帶
就剩下幼稚園費用

兩個人少吃外食
改自己煮
立馬一個月省好幾萬

如果她不肯改變
就是沒有一起打拼的觀念
趁早放生比較快一點
不好意思,小弟算一下:
8+16再怎麼樣也比16大是不是?
為什麼要把店頂掉呢

malibu1204 wrote:
不好意思,小弟算一...(恕刪)

我也覺得女方是笨蛋
自己8萬不賺
說好要照顧的更好,沒多久就被嫌東嫌西
你看被騙了吧
三芒星星 wrote:
我覺得很困惑、請有...(恕刪)
小孩男的女的?

你多金
卻找檳榔攤,離婚帶瓶的

八成是女的很美
你確定能捨?
三芒星星 wrote:
我覺得很困惑、請有...(恕刪)

1.感覺你數學計算有問題
她8萬 你16萬
搞到後來變成你支出10幾萬每月
她幫你工作不支薪水嗎?
[兩個人的產值卻沒大於16萬/月]
還是她將賺得的錢繳給前夫了

一開始你提出金援
就要想到 8萬/月
是她的基本薪資

2.她一定長的美+身材佳 = 是您的菜
[也是大家的菜 ] 檳榔西施

3.你一開始做法也是為了自己想多爽一些
[想讓她能多陪你]

4.你現在將她金援一切
她會跟你拼命[活著不如死了]
拚個魚死網破

5.重新[從薪](從心)開始
幫她在找一個點 檳榔攤開起來
她忙她的檳榔攤
你忙你的工作

6.等她上軌道後
再來提分手之事不遲

7.女人的感覺很靈敏地
只要[幹她]的次數減少
她便會知道 你心裏已經產生變化了


題外話
小孩一開始就有了
不能將她[他]當朋友看待時
你跟她就一開始
就不適合在一起了
[往下走的意思]

她只適合當你的[炮友]
或是 鐘點情人

總結
還是錢的問題
今日她不靠你金源
小孩子這檔事
你也不會介意的
是吧!~~~~~
目前小孩是你提出要分手的藉口
幹久了也煩了
招數用盡
了無新意
花錢不少
這才是你目前的考量
你這種人我看多了,也懶得講~你的能力跟本就不到那裡,不要做超過自己能力的事,然後來#$%^&*())*^%%$$怎麼樣,然後#%*(^$##$^我都沒有錯,台灣最不缺你這種人。
三芒星星 wrote:
我正與一位單親媽媽交往
她原先是開一家檳榔攤、沒有請人
每天從早上5點半開店到晚上10點
月入約8萬

我跟她說我給妳10萬
我們分手、妳在去開間檳榔攤


如果出資多開幾家檳榔攤,然後請正妹顧店!!!

那豈不是賺翻了嗎???


事情有這麼簡單嗎?????????????????
呃呃呃呃呃....

你484當初只是想讓對方多點時間在你身邊

好相處 方便打炮啊啊


你看看你 現在膩了吼....


單親媽媽自己也有問題啦...老是輕易相信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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