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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的一位異性好友是我拔不掉的心頭刺

有自信就不用擔心男朋友跟人跑了,你的問題在於你太把注意力放在男朋友身上了。
男女交往的過程中不要忘了要成長和學習才是重要的事,就算眼前這個男人不珍惜你,你也可以帶著一身自信隨時換男人。

根據你的文字,我覺得女生可能對你男朋友有意思,但重點在於你男友,你不應該怪那女生。
愛情必勝招數,讓你的男人來擔心你會被人把走或擔心和注意你,千萬不要把自己的注意力全放在你男友身上。

clement_26 wrote:
男友算什麼另一半....(恕刪)


我沒打清楚喇
是結婚前那女生就會這樣
結婚後還會
我一個怒到邏輯沒打好

yewang wrote:
我沒打清楚喇
是結婚...(恕刪)


我們無法知道她跟你先生的真實想法與意圖
但是,尊重現在自已的角色與身分不難
很明顯,妳先生與外面的她正朝禁忌跨越
yewang wrote:
因為那個女生我跟另一半吵了很多次
在認識我之前另一半跟那個女生就是很好的朋友
另一半也說過那女生絕對不是他喜歡的類型
但是從以前他們就感情很好
以前常碰面時還會勾肩或是拍頭等舉動
現在因為距離較遠所以兩人不太會見面
現在另一半在跑保險業務
說希望能找那個女生拉保險
我直接劇烈反彈
我要求他們兩人不能私下單獨見面很過分嗎?
我對那女生有強烈敵意是因為
那個女生曾經跟我也蠻好的我也直接說過我不喜歡他們有肢體上互動
但是那女生不以為意
而且還會在晚上11點多打電話跟我男友聊天
這其實對我來說那個女生也破壞了我曾經對她的信任
兩人賴跟IG也會有互動這些我都眼不見為淨
如果是一坨人的聚會我也不阻止
但是我實在無法接受單獨見面聚餐或是拉保險
這樣很過分嗎?
說句超沒屁用的夢話 好希望那女生調職到國外或是南部去喔
這些就更不用煩了
我管你們網路有沒聯絡
現實不要聯絡對我來說就是最大的感動
再問一個問題 現在的女生真的都很愛打著我跟他的很好的名義去跟有另一半的異性互動頻繁嗎?
這樣不也是對自己的名聲不太好嗎?
而且都已經知道男生的另一半在生氣了還敢提出邀約到底是什麼心態?
先說,另一半也有其他女生朋友但是我都沒差 有的還反而變成跟我感情比較好XD
"女生絕對不是他喜歡的類型"...世事無絕對...
看起來是女生喜歡男生...
男生...倒也不想得罪女生...
或...在 enjoy 這層關係...
知道另一半生氣了...再弄得更怒些...
搞到雞飛狗跳...妳們不就離婚了...
再趁虛而入不是剛好??...
為什麼只對她有敵意??...
比妳正??...

qingteng wrote:
就像有些男生會被女...(恕刪)


謝謝你花時間耐心回復我

我沒有要他跟那個女生絕交拉
大家都有自己的交友空間
我只是覺得當你有無論是女友還是老婆都該知道分界
如果你的女友或老婆有直接跟你說了肢體上的接觸是不ok的
那應該要改掉吧?
畢竟誰說朋友就一定要肢體接觸呢?

我覺得那個女生破壞了我的信任來自於
我有直接跟他說肢體接觸不ok
他也自己表示不喜歡自己男友去碰其他女生(他沒男友)
在鬧翻之前我覺得這女孩應該有懂我也知道我想表達什麼
他們大夥聚餐出遊我也不會阻止
畢竟另一半沒劈腿沒外遇之類的我沒資格限定他不能跟誰當朋友啊

您問只有那個女生破壞信任嗎?
是的喔!另一半的其他異性好友還會去跟另一半說這種行為是不對的
另一半有沒有聽進去就不知道了

我只是希望至少別私下見面了
畢竟兩人都不把我的話當一回事

朋友還是可以 一群人出遊聚餐都可以
但是私下兩人單獨的我可能就現階段不能接受吧
也許是兩人磨合得不夠久吧

然後真的很怕大家誤會我的意思
沒有要他們絕交拉!!!
也沒有要限制另一半不能有異性朋友拉XD
只是不希望兩人私下單獨約(僅限那個女生,其他還是可以的!)

再次謝謝你回我很多

喬大叔 wrote:
'女生絕對不是他喜...(恕刪)


對他有敵意只是因為他都知道我會生氣了還跟另一半肢體互動
這種感覺就像故意挑釁拉XD
然後,因為沒想到這麼多人回我

這事情暫時性解決了
另一半跟我促膝長談了好一陣子
也懂我火山爆發的原因了

他表示只有一大坨人聚會才會碰到那女的
然後也絕對不會跟任何異性肢體接觸

我不太知道他妥協的原因是不是我說我要回娘家
暫時不想理他….
外加他好像有耳聞我閨蜜說與其想法不合不如離婚反正又不是養不起自己

只能靜觀其變了
謝謝大家的回覆還有給我的想法
發完文後有比較冷靜也有思考很多
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來討拍的哈哈哈

謝謝大家

yewang wrote:
對他有敵意只是因為他都知道我會生氣了還跟另一半肢體互動
這種感覺就像故意挑釁拉XD
不要隨之起舞...
需提防...但, 不爭吵...
現在雖然看似落幕...
但, 多來個幾次...
會被覺得是無理取鬧...
沒事...也會變有事...

yewang wrote:
謝謝你花時間耐心回復我
我沒有要他跟那個女生絕交拉
大家都有自己的交友空間
我只是覺得當你有無論是女友還是老婆都該知道分界
如果你的女友或老婆有直接跟你說了肢體上的接觸是不ok的
那應該要改掉吧?
畢竟誰說朋友就一定要肢體接觸呢?
我覺得那個女生破壞了我的信任來自於
我有直接跟他說肢體接觸不ok
他也自己表示不喜歡自己男友去碰其他女生(他沒男友)
在鬧翻之前我覺得這女孩應該有懂我也知道我想表達什麼
他們大夥聚餐出遊我也不會阻止
畢竟另一半沒劈腿沒外遇之類的我沒資格限定他不能跟誰當朋友啊
您問只有那個女生破壞信任嗎?
是的喔!另一半的其他異性好友還會去跟另一半說這種行為是不對的
另一半有沒有聽進去就不知道了
我只是希望至少別私下見面了
畢竟兩人都不把我的話當一回事
朋友還是可以 一群人出遊聚餐都可以
但是私下兩人單獨的我可能就現階段不能接受吧
也許是兩人磨合得不夠久吧
然後真的很怕大家誤會我的意思
沒有要他們絕交拉!!!
也沒有要限制另一半不能有異性朋友拉XD
只是不希望兩人私下單獨約(僅限那個女生,其他還是可以的!)
再次謝謝你回我很多


有一次參加前任與公司同事的聚會

席間,前任很自然的跟公司其他的男同事,交換食物,連對方喝過得飲料她也照喝,吸管共用。
那時候我明白一件事,她跟我共吃一份的習慣,我並不是因為情侶而擁有這樣的特殊關係。
她跟其他認識相熟的人也是這樣做的。但那不是我的習慣。

之後前任跑去跟一個離職的同事說話,那個互動我沒有參與,我坐在我自己的位子上,吃我自己的東西跟划手機。可是看著前任跟前同事的互動,還有肢體互動,我也是不舒服的。同時那整場聚會,我都是被晾在旁邊的。當然我個性比較慢熟,講難聽點就是孤僻,不熟我也不會主動跟她的同事話家常。

那次聚會之後,我明白那是前任跟同事之間的相處,我的確有我的不舒服。但我從來沒有跟前任表明過。
但我也明白,有些事情,對前任來說,她已經習慣了她是那樣的相處。
她在跟我交往之前,她就是這樣做,所以我問自己,我有必要為了自身感覺舒服,而強迫她聚會的時候還要顧慮我的感受而不能跟以前的朋友互動嘛?
情感的忠誠的確可以相互討論,但有些東西是習慣。
或許可以討論,但習慣要改掉,是需要很多時間的。
兩個人有沒有意願跟時間去做改變?這是雙方都要能清楚明白的。
-------------------
假若樓主能明白習慣改掉需要時間。
那麼樓主可以跟配偶討論,假若另一半也覺得這樣不妥,那他會謹記在心。假若他覺得沒有差,那樓主請表明自己看了會不舒服。可是你也只能表明自己的感受不舒服,但是那個要不要安撫你的不舒服的選擇,那是你配偶的選擇。

至於那個女生的作法。
有些人的生活準則是,只要我沒有對不起誰,我不需要跟誰有任何交待。
對那女生來說,以友誼的時間來論,樓主出現之前,他們就是這樣相處了。一樣是好朋友。
她把樓主的配偶當好姊妹,樓主的配偶當她是好兄弟。
樓主能接受這樣的說法嘛?
假如妳能接受,那麼他們的肢體互動,只是兄弟姊妹之間的打鬧而已。

樓主的無法接受,或許是覺得男女授受不親!?或者覺得有伴侶的男女,應該要有肢體的界線劃分!?
我不是很清楚樓主內在規條是怎麼寫的。
但那是你的內在規條,那是你賴以生存的信念,但那也只是你的信念。
配偶來自於跟自己不同的家庭,他在跟妳結婚生活之前,他有自己的生活習慣跟方式。
他跟樓主結婚或戀愛後,必然雙方也形成了各自的習慣。
只是這些習慣有些可能跟他過去的生活方式有衝突。

大禹治水跟鯀治水是有差異的。
樓主如果覺得配偶一定不能跟誰見面,只是抗爭方式的拒絕,那對另外一方來說,這個要求很無理。
表達事情的時候,你可選擇只跟對方講原因,諸如你不喜歡肢體碰觸,可是這樣的表達只是表明了你的不喜歡。
對方會否因為你的不喜歡而讓步,這要看配偶內心的排序是如何?如果他衡量的方式,是用認識年份來算,那樓主被選擇的機率就低。
所以與其表達對某些行為的不滿。
不如表達自己對某些行為的感覺。
你可以跟配偶討論那個肢體語言的界線,如果你只是在乎那個肢體語言的界線,而不是他們的友誼,也請表達清楚。
同時也跟配偶表明了,因為妳很在乎,所以這件事已經影響到雙方在婚姻、感情關係上的相處。建議用討論的方式,討論出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肢體界線。
因為對樓主的配偶來說,那是他以前的習慣,他也不覺得這樣就代表什麼,可問題是樓主你在乎啊。溝通的意義在於讓對方明白自己的想法與感受。而不是要求對方遵照自己的指示,除非配偶是個聽話的木偶,否則爭吵是必然的。
假若你們夫妻(假設你們是夫妻)的感情還不錯,還能夠尊重接受雙方的表達。
那麼我想樓主的配偶,會顧慮到樓主的感受,或者因為雙方的討論與經營婚姻或情感的責任而有所退讓。

至於私下見面什麼的,這個很難防堵,樓主目前可以做的應該是讓雙方的肢體界線劃分清楚。哪些動作你覺得不ok,然後你的配偶又是如何想的。溝通的目的在於讓雙方能夠相互理解。而不是相互禁止。相互理解才有機會相互尊重。相互禁止只是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問題跟事件,然而絕對會習得無力,因為我們無法掌控自己以外的他人行為。
我們可以影響,但無法100%的控制,講難聽點,我們連自己心跳呼吸甚至潛意識都不見得能時時掌控了,更何況不是存在於自己身上的配偶呢?

想清楚自己可以影響的部份有哪些。這樣至少不會因為無力改變什麼而憤怒的去爭吵,那對與配偶的相處沒有任何幫助。
對樓主來說,那個女生是心頭刺,但是為你的配偶來說,不是啊。除非他能夠同理樓主的感受,否則你的抗爭對他來說,就是過份的。他交朋友也沒有對不起妳,妳如此的干涉還蠻過份的。
為了雙方相處的感受而退讓,跟為了配偶的感受而退讓,還是不大一樣的。
從頭到尾我一直看到的是「另一半」這個用詞。

一般人自己在形容自己的事,都會用到「男友」「老公」。

但你從頭到腳都是「另一半」。

我這樣判定吧,你對他們的恨,應該是「另一半」多過「異性好友」。

你是LGBT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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