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自私自利的人, 樓主還能平平靜靜好好的跟他溝通離婚, 是樓主自己本身有風度, 並不是他老公多好。我看了樓主過往的發言, 能夠遠離這樣的人, 很替她慶幸,恭喜樓主,離婚快樂。# 原來有三天假的問題啊, 這我倒沒想到, 如果你老公執意把你名字印上去的話,你就當你賺3天假 ,也就算了。findlife wrote:你老公其實是為了他.你老公其實是為了他自己的面子問題,也怕被其家族問東問西乾脆就把你寫上去很想知道你們是什麼理由要離婚?還可以這樣平平靜靜和平的離婚,代表還可以溝通不是嗎..(恕刪)
rebecca23 wrote:他說訃文上還是會寫我的名字,我有點不知道該怎麼拒絕,...還是我應該對於離婚的事情再緩緩呢?...(恕刪) 不寫妳也會不高興吧?要寫就讓他寫吧!至於離婚,建議還是快刀斬亂麻吧!
rebecca23 wrote:老公和我已經分居數月,先前雖然有點小吵架、但這次他已經把東西全搬走了,我們之間的財務問題也已經分的乾乾淨淨了,今年過年也是他獨自回老家,而我待在台北,若無其他問題預計年後就會去辦離婚。老公這幾天通知我說他的阿公過世了,他說訃文上還是會寫我的名字,我有點不知道該怎麼拒絕,畢竟我已經拿定主意、也相信我們之間有默契年後就會去辦了離婚,(因為這個問題我們之間討論過不只一次、雙方都有主動提出過)現在這樣,還需要把我的名字寫上去嗎⋯⋯?還是我應該對於離婚的事情再緩緩呢? 有小孩嗎?如果有小孩的話,就做個模範給小孩看看,
單眼、單車、單身旅行 wrote:那有這回事,訃聞上只是列出所有家屬,怎麼可能所有人都到場......(恕刪) 沒到場者視同曠職(課)論,被過世者知道後總是不大好(人死後七七四十九天內魂魄仍在中陰生階段沒完全離開,對聲音仍有感應)另一重點來了訃文既是列出所有家屬人家仍把樓主當家屬但偏偏樓主不這麼認為因此不想出席告別式的話那就最好先去拈香向阿公說明一下較好(如果怕去了引發衝突,最好有人陪伴前去,以男性親朋好友為佳)
EL5188 wrote:沒到場者視同曠職(.人家仍把樓主當家屬但偏偏樓主不這麼認為因此不想出席告別式的話那就最好先去拈香向阿公說明一下較好(如果怕去了引發衝突,最好有人陪伴前去,以男性親朋好友為佳).(恕刪) 不如就由你陪伴樓主前往吧。或是這位兄台你想替樓主去, 在 會場法師 唱名時就替他家屬答禮, 也是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