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小兔兔 wrote:
其實還有一條路走:...(恕刪)
我沒小三,只有左右手,
女方長相至少有中等,
穿黑絲襪也很性感.
我不會打人,也沒有家暴她,
單純為了小孩誰要帶出去的問題在爭吵,
女方就報警處理,
也因為這樣才覺得沒辦法走下去,
離婚念頭才出現,我想離婚是一定離的,
如果只是家事小孩都要我做好做滿,
我也不會有離婚念頭,撐下去就好,
但報警真的無法接受.
分居應該可以考慮看看,讓雙方先試著分開.
謝謝.
Elizabeth chloe wrote:
姊妹不要拆散當你們...(恕刪)
LLLLLEEEEE wrote:
婚姻生活真的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男生說出來還會被認為是自己的問題,
各項協助政府社福機關,都會認為是男方問題。
我曾經求援過,但經驗很不好,所以後面也是忍下來,
知道這目前環境對無父無母無兄弟姊妹的男方真的是很弱勢的一方。
我有評估過沒有後援,
在大寶出生就被常說嘴要回娘家,小孩要讓我自己帶,我低頭忍下來認錯,跟女方完肉搏戰出氣。
二寶出來後,大寶送去幼稚園讀幼幼班,我照顧到2歲多大寶不想跟媽媽在一起,
某天星期五下班女方跑回娘家要我自己帶小孩,我臨時找不到二寶托嬰也是低頭認錯,星期一工作會有問題,求女方回來。
後面女方出動雙親要我不要送小孩讀幼稚園我也接受。
以上從二寶時期開始,我就知道我會被用小孩威脅到工作不下去,
所以我就暗自評估自己在無後援狀況下,是否能處理兩個小孩各項事情。
兩個小孩讀幼稚園應該是可以,因為我今年獨自做了三個月是沒有問題的。
反而是現在,女方知道我處理得來,開始來宣示媽媽的權力,為什麼我不能做小孩的事情。
小孩陪睡,從小我就陪兩個小孩睡覺,小孩跟我睡都不會哭,
反而現在是媽媽陪睡,我不要在小孩旁邊陪睡(不想跟女方有接觸),我在小孩腳下睡覺小孩會哭。
我從一次洗一次小孩到現在一次在浴室洗兩個小孩,洗完加吹頭髮穿衣服擦藥,50分以內可以完成。
一到五晚上都8點半就寢睡覺都沒問題。
所以女方現在沒辦法用小孩威脅我,光是這樣我還是不會想離婚。
但離婚引發點來自於叫警察來,這個婚姻我是真的要離。
花幾年花一輩子都願意離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