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懂,既然是和平離婚,又經歷了12年,彼此應該也算是家人的感覺
就算每天仍在公司見面,在樓主您提的前提之下,應該不至於厭世或難受才對啊?
何況現代離婚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只要您與前妻彼此都不口出惡言或是私底下中傷對方,在公事上應該也不會有問題才是
所以我也不太懂樓主您厭世的點在哪裡?
maxsym阿源 wrote:
離婚快一個月了,與前妻在和平的狀況下結束了12年的婚姻,可是我們有個孩子共同撫養,小孩子今年10歲,也在同一間公司,同個部門上班,這樣的情形讓我很其怪,而我們也都做十幾年了,不可能說離職就離職,但又不能眼不見為淨,也無法調部門,每天這樣子讓我工作的好辛苦,其他的同事也沒人知道我們離婚了,有共同的同事,但是我們表現的很自然,可是紙包不住火,遲早會被發現,現在的我也不知道怎麼辦,只覺得每天過的行屍走肉,很厭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