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找不到人 那就別讓她回來了 法律上分居3年就可向法院訴請離婚了

最討厭的是..01.. wrote:
老婆已經離家多時,
不聯絡 ,不回家 ,
懷疑已經跟別人同居,
如果抓姦的話,萬一沒有抓姦在床,
只能證明他們已經同居,
這樣能不能告?
Big-lp wrote:
不一定要在床上吧,是要有交合時才算
1359702口 wrote:
是的,
台灣有太多恐龍法官,
沒有直接證據沒有辨"完全"定罪.
kkaajjss wrote:
正解
現在一定要有性器交合證據才可以
同床裸身還不算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29/1082261.htm
北七社社長 wrote:
要有直接證據
就是性交照片或者交配後的精液
抓姦難度很高
建議您直接離婚
飛翔的魚 wrote:
這種時候 要先 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