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飛杜比 wrote:男友是跟家人一起住...(恕刪) 想法很好,但500..1000..,我覺得給了不會加分,反而反效果,就像#10樓所說,在小細節上的付出與重視,更能充分表現互相,並不是凡事都能用金錢去計算,況且講真的,給出幾千塊,還不如回家跟外面租屋,如果確認要住在那,就在小細節上付出吧,有些事,處理上不是只有一條出路。
這麼說好了,如果是他要妳去陪他,就不用付錢,如果是妳,想要去用人家的資源,就要表示,不過,不是給錢,是家事幫忙除外,久久一次,看到好東西,買給伯父母、全家人,幫男友家,添加些有益的,美化環境的,等等,用點心,可以大家都開心。
單飛杜比 wrote:男友是跟家人一起住...(恕刪) 個人覺得沒有特別的狀況,還沒結婚就住男人家裡,這樣不好,總要留些給人打聽,除非真的很肯定就是那個人了....那麼回主題,其實這就是個互相問題,有些事情可以幫上忙的,就當做是一家人做了,這樣就應該足夠了,如果真的要用錢去計算,可能也會覺得見外吧?!